Menu

搜尋肇事逃逸共有8筆結果

  • 【無照駕駛、肇事逃逸】無照違規女肇事逃逸,警方快速破案逮人

    斗六分局長安派出所昨(19)日獲報,鎮北路與河堤南路口發生一起2部自小客車車禍事故,33歲陳姓女子綠燈右轉,碰上32歲黃姓女子闖紅燈,發生事故後,黃女肇事逃逸。 警方表示,111年03月19日07時52分許於斗六市鎮北路與河堤南路口發生一起2部自小客車車禍事故,警方接獲報案後了解,係33歲陳女駕駛自小客車沿河堤南路綠燈右轉至鎮北路上,與另1部由32歲黃女駕駛沿鎮北路直行南往北方向在該路口闖紅燈之自小客車發生碰撞。 警方指出,黃姓駕駛於事故後未留在現場處理駕車離開,經警方根據當事人提供影像並調閱路口監視器,於當日隨即找到該車車主黃女到案說明。該起事故均無人受傷,雙方當事人酒測值均為零,警方針對黃姓駕駛無照駕駛、闖紅燈、肇事逃逸違規事實依規定製單舉發。 斗六分局呼籲,民眾開車騎車應有駕照才能上路,切勿無照駕駛,若發生車禍事故應立即撥打110報警並留在現場等待警方到場,如有傷者應撥打119通報救護車到場,切勿擅自離去,以免有肇事逃逸之責任。

    2022.03.21

  • 【肇事逃逸】新北中和賓士掛假車牌 警轟3槍1人中彈

    新北市中和區昨(10日)深夜驚傳警匪追逐槍案。一輛懸掛假車牌的賓士拒檢逃逸,警方朝車輪開3槍嚇阻,但右後座鍾姓男子中彈送醫,經清查其身分,發現是家屬報警協尋的失蹤人口。 警方10日深夜11時許在南山路口攔查1部轎車,由於該車懸掛的是假車牌,對方拒絕受檢,雙方頓時上演追逐戰,過程中嫌犯車輛擦撞警方,警員立刻連開3槍回擊,最後在圓通路成功逮捕車上一行人。 此次追逐戰,造成賓士車後車窗遭槍擊碎裂並有彈孔,後保險桿與車身在衝撞過程毀損,其中坐在右後方的27歲鍾姓男子還中彈,警方也隨即通報救護車將人送往雙和醫院救治。 經警方調查,車上的3男1女,分別是29歲的林姓男駕駛,以及坐在副駕駛座的21歲藍姓女子,兩人為情侶,後座為29歲洪姓男子、27歲鍾姓男子,而中彈的鍾男是被家屬通報的失蹤人口,另4人都有結夥攜凶器強盜、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傷害等多項前科。 警方表示,因轎車駕駛逃逸時衝撞民眾車輛,且造成民眾受傷,警方才開槍制止逃逸;開槍員警勇於任事,為保護其他用路人安全,選擇第一時間對左後輪附近開槍阻止威嚇,企圖避免危害情形持續發生。

    2022.03.11

  • 【肇事逃逸】違停在機車道上害機車閃避不及當場死亡 女駕駛遭終身吊照不服喊:與我無關啊

    屏東一名楊姓女子駕駛小客貨車,為貪圖方便違規併排停車占據慢車道,造成後方機車騎士為了閃躲不慎與大客車擦撞,當場倒地不起。楊女卻覺得車禍與自己無關,自行離開現場,事後被依肇事逃逸及過致人於死等罪判刑,還被吊銷駕照、永久不得考領處分。 判決書指出,2019年3月21日下午4時多,楊女駕駛自小客貨車,行經屏東市大連路與勝利東路口並停放該處外側車道,後方陳姓婦人為了閃避她的車輛而與剛好經過的李姓男子駕駛客車發生擦撞,陳婦倒地不起送醫搶救後不治。 楊女目睹經過卻未停留在原地等候警察,事後也沒有通報警察機關,反而默默自行離去,被員警認原告有「肇事後致人死亡未依規定處置而逃逸」交通違規告發,裁罰吊銷小型車普通駕駛執照,永久不得考領。 楊女接獲判決後非常不服氣,表示自己事發前5分鐘就併排停車了,當下陳婦正在快車道等紅綠燈,綠燈亮起時,陳婦的車是直行,沒有為了閃車而往左偏的行為,加上被害人與大貨車發生擦撞的地點是在違停的前方10公尺處,推斷應是為了超越大貨車卻未保持安全間隔才會出意外,根本與自己無關。 楊女進一步表示,案發時自己並沒有立即離開現場,是待到救護人員到場將被害人載離,現場已無相關人等後,才判斷跟自己無關後離場,何來肇事逃逸之罪?遂以處分過苛違反憲法比原則訴請撤銷該處分提出行政訴訟。 屏東地院審理後,仍認為現有證據表明閃避並排違規停車仍是車禍發生的主因,楊女明知被害人倒地受傷,仍未將被害人送醫或為其他必要救護之行為,也未留下姓名或聯絡方式,即逕行離去。準此,原告駕車確有過失情形,且過失行為與車禍肇致被害人死亡間均具有因果關係,最後以未違反比例原則及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駁回該訴訟。

    2022.03.07

  • 【肇事逃逸罪】騎士撞後照鏡被控肇逃 因駕駛無究責作為獲解套

    呂男在台北市騎機車不慎擦撞到停等紅燈的轎車後照鏡,呂見駕駛接下來20至30秒都沒下車反應,便騎車走人,事後卻被開出肇事逃逸罰單,挨罰3000元並吊扣駕照1個月;呂不服提告。 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指出,駕駛當下並無究責具體作為,故難認呂有肇逃意圖,因此判決撤罰;可上訴。 判決指,今年1月2日下午5時許,呂騎車行經忠孝東路與光復南路口時,擦撞正在停等紅燈的車輛左側後照鏡後,呂仍繼續前行至前方機車停等區,待綠燈後離開現場。 駕駛隔天向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交通分隊報案,並提供行車紀錄器畫面。 警方依據畫面舉發呂涉有「未注意車前狀況」而肇事,且「駕車肇事,無人受傷未依規定處置而逃逸」,由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處呂3000元罰鍰,並吊扣駕照1個月,同時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呂不服,提告主張,事故起因是機車在緩速前進時操控不當,導致機車右後照鏡輕微擦碰到汽車左後照鏡,但事故真的十分輕微,機車右後照鏡甚至沒有因此產生任何歪斜,且當下坐在後座的太太立刻回頭行童軍舉手禮代替他向該駕駛致歉,接著他再騎到機車停等區等紅燈等了20至30秒,待綠燈才繼續前行。 呂強調,整起事故過程駕駛都沒有搖下車窗或按喇叭,又或是有其他究責行為,另駕駛是後來發現後照鏡卡卡的,所以請保險公司處理,才會報警,因此他否認肇逃並請求撤銷裁罰。 裁決所認為,呂在事故發生後未留在現場,也未取得駕駛同意便駛離或報警處理,確實已違規,警方依法舉發,並由裁決依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相關規定開罰。 北院審理時勘驗行車紀錄器畫面,發現案發當時,汽車內有乘客說:「你跟他講一下啊」、「可以叭他嗎」,駕駛回:「不用啦,等下我下車看」,足認駕駛當時確實並無究責具體作為,且汽車後照鏡外觀僅輕微刮痕,肇事情狀輕微。 北院指出,雖呂肇事後處置或欠周全,卻難認有肇逃卸責意圖,自然不構成道交條例中所規定的「逃逸」,且駕駛也到庭表明不願追究呂的責任,判決撤罰。

    2021.11.02

  • 【肇事逃逸】刑期1年起跳違憲 法務部提修法「情節輕微」可罰錢

    圖/記者吳政峰攝 大法官777號解釋指出,「刑法」肇事逃逸致人死傷罪,不分情節輕重一律一年刑度起跳,有違憲問題,要主管機關法務部修法,法務部日前提出修正案,把肇事逃逸情節輕微的犯行獨立出來,設計為本刑5年以下、拘役或50萬元以下之處罰。草案將預告到3月6日。 「刑法」第185-4條肇事逃逸罪修正案,新增情節輕微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另外,因為「肇事」一詞定義不明確,修正案也把「肇事」二字改為「發生交通事故」。 法務部指出,按肇事逃逸罪的情節各有不同差異,其中有犯罪情節輕微者,例如:被害人所受傷害輕微,並無急需就醫的必要;或被害人並非無自救力,且肇事者於逃逸後隨即返回現場實施救護或為其他必要措施;又或是肇事者雖離開現場,但立即通知警察機關或委請其他第三人,代為實施救護或為其他必要措施。這類犯罪情節較輕微,應另訂較輕刑度,以符罪責相當原則與比例原則。 法務部說明,本次修法是依據777號解釋而來,大法官認為「肇事」文義有違法律明確性原則;且有關刑度部分,一律以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為其法定刑,致對犯罪情節輕微者無從為易科罰金的宣告,顯然過苛。修正案已對外公布,將預告到3月6日,若外界有任何看馬,亦可提出具體意見。 專業法律諮詢 https://www.newresidentmatch.com/ 延伸閱讀->不爽違停被拖吊 運將怒告警偷車反吃上誣告官司

    2021.02.28

  • 肇事逃逸撞死人,再加上是吸毒導致的,最重會判刑到十年

    盧姓男子昨凌晨疑似毒駕又闖紅燈,在台南市撞死黃姓女騎士肇逃!律師江信賢表示,毒、酒駕致死與一般過失致死的刑度大不同,依刑法第185-3條規定,若服用毒品或酒精不能安全駕駛,又造成他人死亡,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而刑法第276條規定,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5年以下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毒、酒駕罪刑度明顯重得多。 此外,刑法第185-4條規定,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 江信賢說,本案駕駛者明知撞死女機車騎士,竟未留在現場而逃逸,已構成肇事逃逸刑責。由於駕駛者並未留在現場,警方應儘可能在24小時內將其逮捕,並對尿液、毛髮檢測有無酒精或毒品反應,藉以回推肇事當時究竟是否有喝酒或吸毒情形,若有酒、毒駕不能安全駕駛情事又致人於死,依法可再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 至於同車乘客也落跑,因為不是乘客駕車,依現行法無法處罰肇事逃逸。不過,若黃婦未當場死亡,仍有救治可能,同車乘客明知上情,仍放任黃婦傷重不治致死,也有可能構成刑法第293條第2項遺棄致死罪,可處5年以下徒刑。 專業法律諮詢 https://www.newresidentmatch.com/ 延伸閱讀->物流駕駛酒駕高速過彎撞死三個路人,判刑八年十個月

    2020.05.19

  • 汐止勇警薛定岳殉職案 危駕男王耀德依肇事逃逸等2罪重判12年

    汐止勇警薛定岳追捕毒駕王耀德男子殉職一案,基隆地檢署調查後認定,王雖沒有刻意衝撞、殺害薛員的故意,但他超速及蛇行的危險騎車行為,已涉及刑度7年起跳、最重可判處無期徒刑的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與肇事逃逸2罪起訴,基隆地院今天審結判處王男12年徒刑。 基隆地院審理時,王對於檢方起訴2罪坦承犯行,法院因此分別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肇事逃逸各判處10年與2年6個月徒刑,合併執行12年。 檢警調查,王男今年8月28日下午4點41分在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2段附近施用K他命後,騎車欲返回基隆市七堵區住處,途經新北市汐止區忠孝東路與秀峰路口時,違規紅燈左轉,執行取締酒駕勤務的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汐止分局汐止派出所警員薛定岳發現後,要求停車受檢,王卻加速逃逸。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薛員見狀一路鳴警笛緊追,王則以時速80公里(速限50至60公里)超速逃竄,沿途逆向、蛇行、闖越紅燈。 王騎至新台五路二段與福三街的T字路口,見前方路口亮起紅燈,仍加速通過,薛員追上時,王突然向左側變換車道,以致擦撞薛員的警騎,薛員失去平衡,倒地往前滑行,撞上前方路口分隔島。王明知薛員倒地受傷,仍加速逃逸,薛員因顱內出血,傷重不治。 案發當晚警方逮到王男,王驗尿呈現毒品反應;警方訊後,依毒駕致死、殺人、妨害公務致死與肇事逃逸等4項罪嫌送辦。 檢方經調閱、勘驗沿路監視器、測速器照片、員警密錄器、行車紀錄器與多名目擊證人調查後,認定王闖紅燈、高速蛇行、逆向行駛等危險駕駛行為,係涉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死罪,因此,將王依此罪嫌及肇事逃逸罪嫌起訴。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專業法律諮詢  www.newresidentmatch.com

    2019.12.19

  • 【肇事逃逸】超車撞倒人竟逃逸 騎士肇逃判關1年3月

    肇事逃逸 基隆一名鄭姓男子去年11月7日上午騎車行經成功一路加油站前時,想要超越前方陳姓騎士的機車,卻不小心發生碰撞,導致陳男倒地受傷。鄭男回頭看見陳男倒地,竟未予以協助反而騎車逃逸。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結,認定鄭男觸犯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傷害罪部分得易科罰金9萬元。 檢警調查,鄭男貿然騎車從被害人左後方超車,超過陳的機車後,又突然往左切入,未注意兩車間隔,導致陳男人車往右倒地,手部有挫擦傷、頭部外傷等傷勢。鄭男向前行駛約10公尺後,在加油站迴轉,到陳男倒地的位置查看,發現他受傷後,隨即離去,肇事逃逸。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循線找到鄭男並請他到案說明。 鄭男到案後向檢警承認,確實有肇事逃逸的情形,敘述內容與陳男陳述內容相符。 法官審理後認為,鄭男肇事後為逃避責任駕車逃逸,漠視被害人身體狀況,且犯後也未賠償被害人,考量他犯後承認犯行,且陳男所受傷勢,依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等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傷害罪部分得易科罰金,以示懲儆。 專業法律諮詢  www.russiamarryassociation.com

    2019.11.04

搜尋肇事逃逸共有0筆結果

搜尋肇事逃逸共有0筆結果

搜尋肇事逃逸共有1筆結果

  • 我撞到對方 但對方跑了 肇事逃逸?

    我先承認,是我從人家的屁屁撞上(汽車撞汽車),我要負的責任比較大,但是對方竟然直接跑了,這樣對方有算肇事逃逸嗎?因為肇事的好像是我XD 不過還是有請警察來處理,因為這部分要保險,只是不知道對方算不算肇事逃逸完全不懂,明明是我錯啊 對方為什麼要跑 滿腦問號

    2021.02.18

搜尋肇事逃逸共有筆結果

  • 我撞到對方 但對方跑了 肇事逃逸?

    我先承認,是我從人家的屁屁撞上(汽車撞汽車),我要負的責任比較大,但是對方竟然直接跑了,這樣對方有算肇事逃逸嗎?因為肇事的好像是我XD 不過還是有請警察來處理,因為這部分要保險,只是不知道對方算不算肇事逃逸完全不懂,明明是我錯啊 對方為什麼要跑 滿腦問號

    2021.02.18

搜尋肇事逃逸共有0筆結果

搜尋肇事逃逸共有0筆結果

專業法律119團隊提供『最即時、最隱密、不限時』的解答與服務。 專辦:民事刑事訴訟辯護、離婚官司、財產糾紛、車禍賠償。 即時諮詢。勝訴率高。收費親民。法律權威。安心託付。律師推薦。服務: 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 訴願及行政訴訟, 律師諮詢。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