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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車手共有6筆結果

  • 【詐欺罪】80歲阿北淪詐騙集團車手!說不出匯款人身分慘遭送辦

    80歲陳姓阿北到銀行領取30萬元,因金額大,行員機警詢問他匯款人身分,他稱不認識對方,行員緊急連絡屏東東港警方到場,發現他是詐騙集團車手,領一次能拿到3000元,東港警方訊後依詐欺罪嫌移送法辦,持續擴大追查詐騙集團幕後主謀。 東港警分局林邊分駐所日前接獲林邊鄉農會來電,表示有名80歲陳姓阿北欲提領大量現金,卻對金錢來源交代不清,需警方協助;林邊分駐所線上巡邏員警接獲通報後立即前往處理,發現他欲提領新臺幣30萬元,向行員聲稱是要購車。 警方詢問他存摺匯款來源人名,他表示均不認識,警方遂與行員共同查詢資料及調查,發現他已成功提供一次20多萬元,分得走路工3000元;他也說,有一位親友,日前帶一位剛出獄的朋友前來見面,告知他提供戶頭當帳戶,有人匯款進入後再去提領,每次可得3000元,他不知對方是詐騙集團,警方訊後將他送辦。 另東港派出所日前亦接獲轄內合作金庫東港分局通報,有名黃姓婦人欲提領帳戶內不明來源現金新臺幣18萬元,經警方及行員了解後,係為黃姓婦人網路上求職,遭詐騙集團利用帳戶洗錢,警方及行員成功攔阻,保住被害人財產。 東港警分局近期積極推動「識詐」教育宣導,對轄區金融機構進行宣導,強化行員臨櫃關懷應變能力,進而攔阻民眾受騙,因此成功阻詐成功,分局長張世儒率同偵查隊長及派出所所長前往金融機構頒發感謝狀予有功人員,期望透過公開表揚方式,強化全民打擊詐欺犯罪之信心,暢通警民良好之通報機制。

    2023.03.29

  • 【詐欺罪】72歲老翁碰上詐騙集團,被騙走近200萬元!

    高雄一名72歲老翁,接到詐騙電話,對方謊稱他的證件被拿去犯罪,老翁害怕被抓去關,竟然前後5次,交錢給詐騙集團,被騙將近200萬元,直到後來驚覺上當,警方趁車手再次來取錢時,將人逮捕。 深色上衣男子,被便衣員警壓制在地,上銬逮捕,他是詐騙集團車手,他又來向被害人取錢,警方趁機逮人。 員警說,「銬起來(怎麼了),你現在涉嫌詐欺案接受調查。」 詐騙集團假冒戶政人員,打給老翁,說他證件被盜用,拿去犯罪,等掛斷電話後,又假冒檢察官,騙老翁匯款,就能消除犯罪紀錄,老翁害怕被抓去關,竟然先後拿出將近200萬元。 高市警一心派出所長楊志麟說,「告知可以付錢洗清犯罪紀錄,蔡男擔心會被關,因此誤信掉入詐騙集團陷阱。」 雖然是詐騙老梗,但老翁不但交出金塊,還分3次和車手約地點付款,最後被兒子發現,驚覺受騙,趁車手第5次又來拿錢時,員警一擁而上逮人。 高市警一心派出所長楊志麟說,「專案小組至交付地點附近埋伏,見21歲詹姓車手靠近被害人時,立即進行逮捕,並在附近逮捕把風的18歲黃姓男子。」 年輕車手還想拿假公文騙老翁,被逮個正著,依詐欺罪,移送法辦。

    2022.06.06

  • 【洗錢防治法、誣告罪】大學生情侶當車手,想黑吃黑結果反被抓包!

    台南就讀大四的高姓男子和廖姓女友涉嫌當詐騙車手,3個多月來盜領2千多萬元,但覺得抽成太少,故意把詐欺證據提供給警方,想讓上游、同系的趙男被逮,再將款項私吞,沒想到這招被警方識破,除了被依洗錢防治法偵辦,還多一條誣告罪嫌。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高男去年底開始當趙男下游,負責幫忙領款,還找了女友一起當車手,3個多月來經手的金額超過2千萬元,但後來得知其他車手每筆贓款可以抽2至3成,認為趙男只給他5%太少,因此開始計劃黑吃黑。 高男和廖女討論後,決定拿他和趙男的對話紀錄向警方報案,他辯稱以為車手是一般打工,因為以後還想考老師,才報警不想留下前科。 不過警方發覺,高男已經當車手3個月,而且高男名下有一個列入警示許久的帳戶,也無法解釋為何事到如今才報案,並指控趙男用詐欺的方式騙他當車手,身上還有200多萬元的贓款。 警方透過高男約趙男,但趙男一出現,高男就拔腿狂奔,也不願繼續和警方接洽,行為可疑,最後警方在對話記錄中發現,高男有200萬元沒有上繳,試圖把贓款賴給趙男後獨吞,警方接著找到高男和廖女,並從高男背包找到約200萬元現金,依洗錢防治法、誣告罪移送。  

    2022.03.25

  • 詐欺犯罪高過毒品 且年輕化 南警抓到「百萬車手」僅18歲

    詐欺車手年紀輕   About Us 政府須重視 黃姓男子剛滿18歲就是「百萬車手」,他偽裝法院人員,僅4天就騙到了100多萬贓款,被警方逮捕後,他不說如何被吸收進詐騙集團,警方懷疑他不是生手。台南市警局少年隊長蔡宗憲說,過去警方一直防範少年染毒,但是這3年下來,少年詐欺犯罪次數逐漸提高,已超過少年毒品犯罪的次數,這是全國都有的狀況,需要中央與地方一起重視。 黃男國中畢業後就輟學,不知什麼原因四處借高利貸維生,疑似有人慫恿他加入詐騙集團當車手,快速賺錢還債。警方對他的過去知道不多,僅從線索得知他剛滿18歲就加入詐欺集團,為了避免查緝,都搭乘計程車到處跑,以財產將被法院保管為幌子,四處向被害者誆騙,4天就收到130多萬贓款。 據了解,黃男落網後,沒有說出自己有多少債務,也沒有說為何要借錢,只透露4天來跑遍南部,從手法以及說話的方式,讓警方懷疑他不是新手,可能在更早之前就加入詐騙集團,訊後將他依詐欺罪嫌移送法辦。 台南市警少年隊指出,詐欺少年犯這三年來犯罪次數逐漸提高,不僅超過毒品案件,還是目前少年犯罪中犯罪次數最高的項目。今年1到9月,台南的少年犯詐欺罪次數有108件次,犯罪次數最高在新北市有209件、台北122件、台中市185件、高雄市124,比起全國台南數據雖然不醒目,但是未成年的詐騙車手逐年提高是全國共同的狀況。 警方認為,詐欺犯罪件次提高,可能是毒品價格變高,目前K他命的售價1公克約2500元,比起10年前價格漲了一倍,校園毒品有可能存在黑數,但反毒宣導普遍,也是讓青少年持有、販賣毒品案類下降的原因。 詐欺犯罪這幾年會上升,警方認為是歹徒常以「兼職打工」話術,引誘社會化不足的青少年誤成為共犯,另外,詐欺犯罪由於車手有報酬,容易讓青少年受到吸引,誤以為容易賺到錢,但是不知道被查獲後,將負賠償責任,由於詐欺犯罪會立即侵害到他人的權益,且複製速度高,因此警方希望中央與地方能重視詐欺犯罪的問題。 專業法律諮詢  www.myline.tw

    2019.10.25

  • 新制首次使用 詐欺車手應否強制工作/提交大法庭裁判

    新制首例 外界拭目以待 負責統一法律見解的最高法院「大法庭」制度今年7月4日上路,第一件被提交至大法庭的案件昨天出爐,最高法院刑事第二庭昨裁定,將最高檢察署訴訟組提案的「電信詐欺案的車手,若從重依加重詐欺取財罪判刑,是否還能依組織犯罪條例,命令其刑前強制工作?」案,提交刑事大法庭裁判,以統一法律見解。 現行司法實務認為,電信詐欺的取款車手,觸犯刑法第339之4條加重詐欺罪,以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前者可處1年至7年徒刑,後者可處6月至5年徒刑,而依據想像競合犯「一行為觸犯數罪,從一重處斷」原則,應依本刑最重7年的加重詐欺論罪。 有一派法官指出,既然是從重以加重詐欺判刑,就不能再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判處被告強制工作;另一派法官則主張,「從一重處斷」只是依加重詐欺罪量刑,但被告實際上還是構成組織犯罪,因此仍可判處強制工作。兩派見解歧異。 最高檢察署訴訟組今年7月,以目前仍在最高法院刑二庭審理中的台中市楊姓詐騙集團車手案,提案送大法庭統一歧異見解。 而此次新制首次裁判,各界目前也都在觀望結果到底如何。 法律諮詢可洽詢  www.russiabrideagency.com  

    2019.10.18

  • 俞小凡遭「公安」詐騙4000多萬 2車手被判刑還要全賠

    詐騙車手GG 一邊關一邊賠 藝人俞小凡(本名張興蕙)遇上詐騙集團假「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之名,詐騙845萬元人民幣,折合台幣約4000餘萬。俞小凡提告,刑事部分車手柯志龍、張哲維各被判處1年3月及1年2月有期徒刑。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判決2人應連帶賠償43590萬8586元,等於全賠,全案可上訴。 2014年底,俞小凡接到電話,對方自稱中國建設銀行員工,因她有卡費未繳,被懷疑涉及詐騙。之後電話轉接到自稱公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告訴俞小凡,懷疑她是詐騙集團主嫌,要求得每天定時保持聯繫,並傳送一網頁,要俞小凡輸入台胞證、銀行帳戶密碼等資料。 俞小凡不疑有他照對方的指示操作,但這下,銀行戶頭裡近500萬人民幣被轉出,之後俞小凡又遵照對方指示匯款4次,一共845餘萬人民幣全落在對方手上,直到丈夫翁家明知道了,才驚覺受騙,並赴警局報案。 檢警追查,於2016年7月間,陸續將車手柯志龍、張哲維等多人逮捕到案,發現原來該集團找人製作假網頁進行詐騙,製作網業者每月可賺取6到8萬元不等酬金,集團一半以上皆為台灣人,少部分為中國人,中國犯嫌負責把非法取得的民眾個資賣給台灣人,台灣犯嫌再以假網頁行騙,柯、張2人為集團內的車手,當時就由2人負責提領俞小凡的現金。 一審法官依詐欺取財罪,將柯男、張男判處10個月、8個月有期徒刑,二審改重判1年3月、1年2月有期徒刑。俞小凡另對柯、張等共超過20名集團成員提起民事賠償,連同精神撫慰金,求償4859萬元。 不過法官認為,除了柯、張2人的犯行明確,且判刑確定,其餘人等因犯罪事實不足,已獲檢察官給予不起訴處分,因此僅針對柯、張2人,判賠4359萬8586元,全案可上訴。

    2019.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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