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當二房東?你不能不知的法律資訊!
什麼是想當二房東?你不能不知的法律資訊!
二房東經營需注意以下三點:
1.如何成為二房東?
其實只要不違反民法第443條並且跟房東講好,是可以將一部分沒用到的空間出租給他人使用。
2.二房東需準備什麼?
成為二房東相對的也需要承擔風險,依民法第444條,房客又將自己租來的房子出租給他人,但房客與房東依然持續著租任關係,所以房客需要有兩份合約一份是自己與房東的,另一份是與自己出租對象的。
3.二房東也需要繳稅?
沒錯!二房東也是要報所得稅喔!據財政部國稅局規定,二房東以全年租金收入,扣除承租房屋之租金,盈餘必須申報所得稅。例如:甲某以10,000元向乙某承租房子,甲某再以15,000轉租給丙某,則甲某轉租收入為15,000元-10,000元=5,000元,需申報所得稅以免犯法。
二、二房東條款重點
1.適用對象,包租業者與承租者
2.資訊,包租業者應該主動向承租人告訴承租者是否為凶宅或者海砂屋
3.押金上限,不得超過兩個月的租金是電費計算方式算,基礎不可以超過台電夏季用電量最高距之每度金額
4.修繕責任,基本上修繕負責為包租業者需負責,除非損壞原因是承租人
5.終止合約,若沒有提早一個月前通知對方要提前解約需要賠償對方最高一萬元的租金
內政部表示二房東條款為定型化契約,應該因應約定事項,就算沒有被記載於契約仍然會構成契約內容,相反,當契約違反規定事項時,該條款屬於無效,並且依消保法規定最高處30萬元罰鍰。消保處也提醒承租人成租契約需約達兩頁以上,最好要蓋上騎縫章,避免被換掉,簽約過程中也可以拍照、錄音、錄影,證明交屋現況並建議以劃撥、匯款的方式繳交租金避免發生爭議。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