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幾歲可以自主決定結婚?
什麼是到底幾歲可以自主決定結婚?
目前民法規定的男女訂結婚年齡是不同的,男性17歲可訂婚、18歲可結婚,而女性則是15歲可訂婚、16歲可結婚;由於未達成年年齡20歲,因此需父母同意始可結婚。早年即有女性雖未成年,卻因民風保守而被迫嫁給強暴自己的人,如曾轟動一時的鄧如雯殺夫案。
而在2020年修法後,讓男女性訂婚年齡均為17歲、結婚年齡均為18歲,以符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第15條、第16條等規定,並且維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確保其學業、就業、能力發展與獨立性(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第973條、第980條)。
反過來說,新修法也是保障18歲以下未成年人的身心發展,因我們不再認同18歲以下未成年青少年有走入婚姻、承擔婚姻的能力。
現行刑法、行政法均為18歲成年,你知道嗎?
2020年的修法是將民法原先的20歲成年,調整與刑法、行政法的18歲成年相同,也因此成年人享有的權利義務及該承擔的責任,也都在法理上一致。比如若以現行民法20歲才成年,但《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卻規範18歲即可報考,若18歲考上了,想要去銀行開辦工作單位的薪資戶,卻還須經由父母同意才能銀行開戶,這就成了不方便之處。
如果只把重點放在「18歲結婚需不需要父母同意」,很多父母恐怕一輩子都難以放下對孩子的擔憂與關心,與其擔憂,不如正視此修法背後的意義:
1.民法的成年年齡與刑法、行政法一致,18歲成年後,既享受權利,也有當負起的義務與責任。
2.民法中對於男性、女性的結(訂)婚年齡一致,保障女性權益、落實婚姻平權,也符合國際公約。
新制將於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