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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監護權前先想想婚姻到底有沒問題!

爭監護權前先想想婚姻到底有沒問題!

什麼是爭監護權前先想想婚姻到底有沒問題!
婚姻雙方若是在異地一起生活,加上自己又是辭職跟著另一半一起到國外生活,但卻漸漸地漸行漸遠,如果發生在你身上你會怎麼想呢?
以下是某一位網友在PTT親自分享的故事:

女方(本人):公立教職目前育嬰留職停薪,為小孩主要照顧者
男方:電腦工程師薪水約女方的5倍
小孩:2個女兒,5歲,2.5歲。
全家搬到美國一年多,我已爲照顧2個小孩請假3年多,育嬰期限到今年7月。
面臨離職留在美國當全職媽媽或回台灣復職的兩難壓力。
在美國買了房子和車子,男方揹房貸車貸。
男方疼愛小孩,下班會幫忙照顧。但對我照顧小孩及家務細項都會干涉,令我無法忍受。
覺得自己沒有賺錢就要變成這麼窩囊嗎?以後若離職那不就永遠都是這樣了?
因為身為主要照顧者,卻又一直被碎念,我選擇不再說話。多次冷戰後,男方昨天提出他沒有辦法再忍受我這樣對待他,說如果跟他生活這麼痛苦那就看我要怎麼樣吧!
可能要走上離婚一途了,希望能爭取兩個幼女的監護權,但男方也愛孩子,勢必不會輕言放棄。
小孩因為白天都是我在照顧,當然都黏我。但是離婚我必需要帶她們回台灣,目前我在台灣沒有房子,雖然有薪水,但2個小孩的學費、保母費、生活開銷和房租等等,可能就用掉我全部的薪水了。(娘家經濟不好)
男方家裡經濟情況不錯,而且男方在美國薪水又高出女方許多,怕離婚我會爭取不到監護權。而且因為我們分隔兩地,共同監護似乎不是好選項?
男方沒有外遇或符合不適照顧的條件,請問這樣我爭監護權有勝算嗎?
接下來應該怎麼做?因為在美國人生地不熟,不知道如何找律師諮詢?


這個故事這樣看下來,你會怎麼給這位網友建議呢?
其實看得出來雙方都是很愛小孩子的,對互相也沒有什麼樣太大的爭吵,一切都是為了小孩...
這邊真心建議夫妻雙方若是有遇到什麼問題會讓你想走到離婚這一步,建議可以找婚姻諮商,雙方透過第三者的溝通,
利用這個橋樑來更加了解彼此其實不是不在意對方,而是對待小孩子的方法不一樣,但對小孩子的愛是一樣的!
說不定根本就不需要走到離婚這一步!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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