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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釣魚騙走虛擬貨幣,該怎麼辦?

網路釣魚騙走虛擬貨幣,該怎麼辦?

什麼是網路釣魚騙走虛擬貨幣,該怎麼辦?
詐騙集團的最常使用的手法就是「網路釣魚」,讓使用者不自覺地洩漏了重要的個人資料或帳號密碼,輕易的冒充使用者的身份,進入你的信箱或是社群媒體。但如果在交易所存放了數百顆比特幣及以太幣,卻不小心將帳密輸入到詐騙集團所架設的釣魚網站內,導致損失數百顆的比特幣,這時候該怎麼辦?

一、詐騙集團利用被害人的帳密,侵入放在交易所的錢包會構成犯罪嗎?
會,根據刑法第358條的規定,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這個入侵的舉動已然構成「無故入侵他人電腦罪」。

二、詐騙集團使用被害人的虛幣帳號購買禮物卡,取得虛擬貨幣,會構成什麼罪?
詐騙集團的行為觸犯了刑法第339條之3規定的「不正利用電腦或其相關設備取財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製作財產權之得喪、變更紀錄,而取得他人之財產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三、詐騙集團架設與交易所完全相同的釣魚網站,會構成什麼罪?
根據刑法第210條規定,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已經構成「行使偽造準文書罪」,再依刑法第216條的規定,行使第二百一十條至第二百一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四、在台灣投資虛擬貨幣是違法的嗎?
目前台灣並無相關法規規定虛擬貨幣是否違法,或是將虛擬貨幣列為違禁品,所以在持有或交易的方面,並無違反法律的行為出現。

五、在台灣投資虛擬貨幣需要繳納稅金嗎?
目前沒有明確地規定用何種稅法來課徵,但並不是沒有法規規範,就不用課稅,除了 STO (證券型代幣發行)類型當作證券用不同的課稅處理,其他虛擬貨幣大多以虛擬商品來處理,若本國自然人買賣這樣的「虛擬商品」,有獲利就會被認為是財產交易所得,依據規定將相關費用扣除後,其餘金額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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