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可以繼承嗎?
什麼是著作權可以繼承嗎?
一、著作權的保護期間為多長?
著作人格權:
通常,當著作權人死亡或公司法人消滅時,著作人格權會隨著一起屆滿,但著作權人死亡或消滅後,對於著作人格權的保護,依舊視為生存,任何人都不得侵害。
著作財產權:
基本上,依照著作權法第30條的規定,著作權存續於著作權人的生存期間,以及死亡後50年,依據著作權法第32、33以及34條的規定,別名著作或不具名著作、法人為著作人的著作、及攝影、視聽、錄音及表演之著作財產權存續至著作公開發表後五十年。
二、老師上課為學生們提供的教科書紙本影印,有侵害到著作權嗎?
依著作權法第46條的規定,學生與老師可以在合理的使用範圍之內,影印與學校上課內容有關聯的文字,以實務標準來說,影印只能影印書本的一部分,如果是影印整本書的話,就是超過合理使用的範圍,將會構成侵害著作權。
三、當侵著作權受到侵害,賠償金額為多少?
侵害著作權賠償的金額,是由法院依據侵害金額或是獲利的金額來決定的,如果雙方沒有辦法證明當初受侵害時的金額或是獲利金額,法官可以依據著作權法的侵害情節,酌定賠償金額新臺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但若侵害行為屬於故意且情節重大,賠償金額則可以增加至新臺幣5百萬元。
四、轉發他人的網路文章是否侵害到他人的著作權?
一般來說,如果有按照作者文中另外註明的指示,轉發該文章需要特別註明作者、出處以及引用網址,基本上就算是已經獲得著作權人的同意,但只限用於非營利性質,如果報章雜誌或是媒體加以引用在報導中,那麼這時就會違法著作權法。
五、著作權的合理使用範圍有哪些?
著作權法允許在特定的情況之下,可以不用事先取得著作權人的授權而直接使用該作品,例如著作權法第46條的規定,允許學校老師因授課需求,而使用他人的作品,但依照著作權法第65條的規定,可能會因為使用目的為商業或非營利、著作產品的類型、使用的程度範圍以及對市場上的影響等,來判斷這些是不是屬於合理使用的範圍。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