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買房後才發現是凶宅,可以請求賠償嗎?

買房後才發現是凶宅,可以請求賠償嗎?

什麼是買房後才發現是凶宅,可以請求賠償嗎?
買一棟屬於自己的房子,是大多數人渴望的夢想,但新成屋與預售屋的價格非常昂貴,所以許多人會選擇比較便宜的中古屋居住,但是中古屋代表之前已經有人住過,所以在中古屋的市場中,擁有一種稱為「凶宅」的房屋類型,大多人一聽到凶宅,就對它避之唯恐不及,如果在購買房屋時,事先不知情,居住後才發現是凶宅,這種情況可以請求賠償嗎?

一、內政部規定的「凶宅」定義有哪些?
1.僅限於非自然死亡的事件是發生在賣家持有該建物的期間。

2.僅限於非自然死亡事件是發生在賣家持有的專有部分內,但如果是發生在公共空間,就不會被認定是凶宅。

3.僅限於是發生兇殺、自殺或其他非自然死亡事件,值得注意的是自然老死,不會被認定是凶宅。


二、買到凶宅後,該如何請求賠償?
依照民法第359條的規定,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或是依照民法第227條第2項的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三、如果房東刻意隱瞞,導致房客租到凶宅,可以解約並拿回押金嗎?
基本上如果房子本身有符合內政部所規範的凶宅認定範圍,該房子就屬於凶宅,而屋主自然就有主動告知的義務,但如果屋主明知是凶宅卻惡意隱瞞,導致不知情的租客租下凶宅,這時就可以主張撤銷契約,並且要求房東返還租金及押金。

四、如果在事前已知該房子是凶宅,還能求償嗎?
不能,如果在事前就已經知道購買的房屋是凶宅,在法律上就不能算是瑕疵,所以無法進行求償。

五、出租房屋意外成為凶宅,屋主可以向租客的親屬求償嗎?
可以,當房客身亡時,房東可以向民法第1138條所規定的繼承人請求賠償,如果繼承人未依民法第1174規定辦理拋棄繼承,繼承人就需要在繼承的範圍之內,對屋主負相關的賠償責任。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
律師事務所平台
專業法律119團隊提供『最即時、最隱密、不限時』的解答與服務。 專辦:民事刑事訴訟辯護、離婚官司、財產糾紛、車禍賠償。 即時諮詢。勝訴率高。收費親民。法律權威。安心託付。律師推薦。服務: 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 訴願及行政訴訟, 律師諮詢。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