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敗訴後,可以對他提告誣告罪嗎?
什麼是對方敗訴後,可以對他提告誣告罪嗎?
一、誣告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故意」提告、陷害他人。
2.提告的事實是虛構而不是真實的。
3.該行為會讓被告面臨刑事上的懲戒處分。
二、誣告罪不成立的狀況有哪些?
1.告錯人、誤解法規、或是搞錯提告的事實。
2.提告的事實不是虛構、憑空捏造的。
3.提告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有犯罪的可能。
4.提告的性質不屬於刑事訴訟案件。
三、誣告罪的刑期有多重?
依照刑法第169條的規定,一般誣告罪的刑期為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根據刑法第171條的規定,未指定犯人的誣告罪者的刑期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四、誣告罪的追訴期有多長?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誣告罪的追訴期跟刑事案件相同,所以根據刑法第80條規定,一般誣告罪(刑法第169條)的追訴期為20年,而未指定犯人的誣告罪(刑法第171條)的追訴期則為5年。
五、誣告罪該在何時提出?
提起誣告罪的時機點非常重要!至於該在哪個時機點提出誣告罪呢?建議在被誣告的事件調查完畢並取得不起訴處分後,就可以提出,因為在被誣告事件還未結束偵查時,檢察官是不會開始著手偵辦誣告罪的,因為案件有時間限制,如果選錯時機同時提告的話,很有可能獲得不起訴處分!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