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看另一半的手機會構成妨害秘密罪嗎?
什麼是偷看另一半的手機會構成妨害秘密罪嗎?
一、妨害秘密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根據刑法第315-1條的規定,妨害秘密罪分為以下兩種類型:
無故窺視竊聽罪
1.沒有正當理由而做出窺視及竊聽的行為。
2.利用能加強視力的工具進行窺視及竊聽的動作。
3.暗中偷看,未取得他人的同意。
4.他人非公開的言論及身體隱私部位。
無故竊錄罪
1.沒有正當理由而做出窺視及竊聽的行為。
2.使用具備錄音、錄影及照相功能的器材紀錄。
3.未取得當事者的同意而私下紀錄。
4.他人非公開的言論及身體隱私部位。
二、妨害秘密罪的追訴期有多長?
妨害秘密罪屬於「告訴乃論罪」,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的規定,如果犯罪的罪責是屬於告訴乃論罪,那麼被害人就必須在知道犯罪行為後的6個月內提出告訴,如果超過6個月提出就不能再追究。
三、妨害秘密罪可以在判決之前和解嗎?
可以的,妨害秘密罪屬於告訴乃論罪,而告訴乃論罪在判決下來前雙方都可以尋求律師的協助進行和解或是撤告。
四、妨害秘密罪的和解金額怎麼算?
加害人不僅要支付刑責上的罰金,也必須另外支付妨害秘密罪的民事賠償,法官會依照事件對被害人造成傷害的程度、身分以及經濟條件等來判定賠償金額。
五、妨害秘密罪的刑責有多重?
依照刑法第315-1條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1. 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2. 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