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隨喜歡的人會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嗎?
什麼是尾隨喜歡的人會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嗎?
一、什麼樣的行為會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
跟蹤騷擾防制法分為以下8種型態:
1.監視觀察
2.尾隨接近
3歧視貶抑
4.通訊騷擾
5.不當追求
6.寄送物品
7.妨害名譽
8.冒用個資
只要是針對特定對象,並有故意為性或性別的意圖,違反對方意願做出以上的行為,就會構成跟蹤騷擾防制法。
二、如果是家人或朋友做出騷擾的行為,也會違法跟蹤騷擾防制法嗎?
會的!根據跟蹤騷擾防制法第3條的規定,對特定人之配偶、直系血親、同居親屬或與特定人社會生活關係密切之人,以前項之方法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無關之各款行為之一,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亦為本法所稱跟蹤騷擾行為。
三、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的刑責多重?
根據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規定
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再度違反保護令的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
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四、遇到跟蹤騷擾時該怎麼辦?
當遇到跟蹤騷擾時,可以直接向警方報案,警察在調查的期間若發現有犯罪的嫌疑,會給予具有2年效期的「書面告誡」,若是行為人在2年內再有跟蹤騷擾的行為,這時被害人、警察、檢察官都可以向法院申請保護令!
五、不服書面告誡的結果該怎麼辦?
如果不服書面告誡的結果,可以在收到書面告誡的通知後10之內,向上級警察機關表示異議,值得注意的是,若是已表示異議,無論上級警察機關做出更正或是維持的決定,都不能再聲明不服!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