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別人的營業秘密,會構成哪些法律責任?
什麼是侵害別人的營業秘密,會構成哪些法律責任?
一、營業秘密有哪些要件?
什麼是營業秘密?根據營業秘密法第2條的規定,所謂「營業秘密」指的是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設計或其他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的資訊,不僅如此,還需要符合3點才算是營業秘密的要件。
1.具有秘密性
2.具有經濟價值性
3.擁有合理的保密措施
二、哪些情況屬於侵害營業秘密?
根據營業秘密法第10條規定,有以下的情形者,屬於侵害營業秘密:
1.以不正當的方式取得營業秘密。
2.明知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來源不正當,卻使用或洩漏該營業秘密。
3.取得營業秘密後,明知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來源不合法,仍然使用或洩漏。
4.以不正當的方式使用因法律行為而取得的營業秘密。
5.具有保護營業秘密的義務,而隨意使用或洩漏。
三、侵害營業秘密會構成哪些法律責任?
民事責任
在民事責任方面,侵害行為人不論是故意或是過失都得負起損害賠償的責任。根據營業秘密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營業秘密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數人共同不法侵害者,連帶負賠償責任。」另外法條內所指的「賠償請求權」必須在請求權人知道該侵害行為以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內提出;自侵害行為發生時起,10年之內提出。
值得注意的是,被害人在請求損害賠償時,可以透過營業秘密法第13條的計算方式來請求賠償!
刑事責任
在刑事責任方面,當侵害行為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獲得不法的利益,導致營業秘密的所有人受到損害時,根據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一的規定,只要有以下的行為將處以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罰金:
1.以不正當的方式例如竊取、侵占、詐術、脅迫的行為取得營業秘密。
2.持有營業秘密,卻未經所有人的授權而重製或洩漏該營業秘密。
3.經營業秘密所有人告知應刪除、銷毀營業秘密時,不做刪除、銷毀動作。
4.知道該營業秘密有以上的行為時,卻還是取得、洩漏。
四、營業秘密與專利的差別為何?
不論是營業秘密或者是專利,兩者都屬於法定權利,營業秘密主要保護的是保密的權利,然而與營業秘密不同,專利則是公開並保護該技術,這兩者不僅在特性上不同,在法定期限的規定也不一樣,每種專利都有不同的法定期限,但營業秘密本身是由擁有者保密就能自動成立保護,所以也就沒有時間上的限制。
五、該如何保護營業秘密?
為了不讓營業秘密遭有心人士惡意盜取或是洩漏,我們可以採取以下三種方式來保護營業秘密:
1.機密文件顯示機密的字樣,並嚴加看管、定期盤點。
2.嚴格進行入出管制的風險,並採取權限上的限制,才能有效防止營業秘密盜取及洩漏的情形發生。
3.為了防止員工洩漏營業秘密,可以另外與員工事先簽訂「保密協議」以及「競業靜止條款」,並在合約書上記載盜取洩漏的懲罰賠償金額,什麼是保密協議?企業在與其他公司合作時,為了避免產生接觸內部資訊的員工隨意外洩的風險,而制定的一項協議。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