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財產制有幾種?
什麼是夫妻財產制有幾種?
目前我國夫妻財產制包含「法定財產制」及「約定財產制」。約定夫妻財產制有兩種,一是「分別財產制」,另一是「共同財產制」。
一、法定財產制
1.內涵
夫妻各自管理名下的財產,不論是婚前取得或是婚後取得,都各自保有所有權,且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除了家庭生活費用之債務由夫妻負連帶責任,夫妻各自負擔自己的債務。
2.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夫妻財產各自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有向對方報告婚後財產的義務。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例如:死亡、離婚、改定分別財產制等情形),夫或妻現存的婚後財產扣除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慰撫金及債務後,可算出夫妻之剩餘財產,相減後的差額由夫妻各取一半。
二、分別財產制
可以說是「結人不結產」,人有結婚,但財產沒有結婚。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處分名下財產,債務也是各自分擔。與法定財產制的不同是,婚姻關係消滅時,沒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三、共同財產制
夫妻財產分為共同財產及特有財產,夫妻婚後財產除個人特有財產外,由夫妻公同共有。除非夫妻約定由一方管理,否則由雙方共同管理,處分財產則必須經過雙方同意。夫或妻就自己的特有財產所生債務各自負責,共同財產所生債務則由共同財產清償。共同財產制關係消滅時,除非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夫妻各得關係存續中取得財產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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