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什麼狀況要找律師?
什麼是遇到什麼狀況要找律師?
要找律師的情形可以簡單分成兩種:一種是依法必須委任律師,這是比較少數的例外;另一種就是法律沒有規定非要委任律師不可,這是原則的情形,雖然不一定要委任律師,但可以尋求律師協助,避免因為專業不足,引發日後糾紛或沒有獲得法律上應有的保障。
1.法律規定必須委任律師的情形
舉例來說,刑事案件中的被告沒有辯護人,但犯的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或是被告因為精神障礙,說話雜亂無章,沒有辦法好好地陳述等。
另外,刑事案件在偵查時,被告面臨羈押的審查程序時,法律也規定必須要有律師或公設辯護人為被告辯護。
2.建議可以尋求律師的情形
(一)刑事、民事或行政等訴訟
訴訟案件所牽涉的法律專業分析、判斷都不簡單,建議可以請教律師,或進一步委任辦理。
(二)訴訟之外
律師身為法律專業人員,可以處理的事項不只是打官司,訴訟之外,例如訂契約、審契約、見證、代理不動產登記、寄律師函或存證信函、擔任法律顧問,或寫書狀等等,都是律師常見的業務。
民眾在處理這些事情前,可以先諮詢律師或法律專業人員,或是直接委請他們協助,避免專業不足,將來造成紛爭或損失。
二、法律諮詢的管道
知道哪些情形要找律師,要怎麼找到律師或法律專業人員,可以從以下管道尋求法律協助:
1.律師事務所
2.法律扶助基金會
3.法院的訴訟輔導科
4.民意代表處
5.大學法律服務社
6.網路:近年來網路上也有不少律師在社群網站上接受提問,也是可以運用的管道之一。不過,基於法律的專業度及複雜度,律師很難在網站上回答的鉅細靡遺,但可以提供無所適從的民眾一個方向,才知道可能有哪些處理的方式。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