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和交往對象同居,是不是就算「事實上夫妻」,並可以享有和一般夫妻相同的法律權利?

和交往對象同居,是不是就算「事實上夫妻」,並可以享有和一般夫妻相同的法律權利?

什麼是和交往對象同居,是不是就算「事實上夫妻」,並可以享有和一般夫妻相同的法律權利?
除非同居的雙方對內、對外都以夫妻的形式活動,才算事實上夫妻。一般同居的情侶不能算是事實上夫妻。

另外,雖然事實上夫妻實質上與一般夫妻無異,且法院實務也承認事實上夫妻可以類推適用一般夫妻的部分規定,但因為欠缺正式登記,所以事實上夫妻實際上能享有的法律權利仍遠不及一般夫妻。例如,如果一方先過世,另一方並沒有繼承權,只能接受遺贈,或者是在符合以下的條件時,主張酌給遺產:
1.被繼承人生前繼續扶養。
2.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
3.被繼承人未為相當的遺贈。

若要更詳細資訊,請親洽律師提問、諮詢唷!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
律師事務所平台
專業法律119團隊提供『最即時、最隱密、不限時』的解答與服務。 專辦:民事刑事訴訟辯護、離婚官司、財產糾紛、車禍賠償。 即時諮詢。勝訴率高。收費親民。法律權威。安心託付。律師推薦。服務: 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 訴願及行政訴訟, 律師諮詢。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