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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家蒂諾鐵板燒」拿鴨肝混充鵝肝高價販售,消費者花大錢不甘被騙狀告法院,李姓老闆娘去年遭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確定,該餐廳洪姓資深主廚也「證人變共犯」,高雄地院認定他負責烹煮餐點、隱匿食材真實資訊,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盧姓夫婦2016年9月9日中午花了7216元,在家蒂諾點了「法國鵝肝海陸套餐」及「深海龍蝦套餐」,事後上網發現該餐廳前員工爆料「鴨肝」混充「鵝肝」事件,盧男不滿被騙,報警提告。 李姓老闆娘辯稱,當時產地發生禽流感,才暫時用與鵝肝同等級的鴨肝替代,也有要求員工在客人點餐時告知。且法國料理中有97%的肥肝料理使用鴨肝,餐廳作法並無詐騙意圖,還特地發聲明捍衛清白。 但盧男當庭反駁,和老婆去家蒂諾就是為了品嘗稀有的鵝肝,當天點餐時服務生並未告知食材是鴨肝。 「鴨就是鴨、鵝就是鵝!」法官痛批,高級餐廳不可用法文或法國餐飲文化混淆台灣消費者的認知,菜單上清楚註明就不會有消費糾紛。經查,家蒂諾賣出3500多份鵝肝餐點,總銷售金額逾1558萬元,一、二審均依詐欺、違反食安法等罪判李女1年6月。案經上訴至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更一審認為該餐廳並非使用低價劣質品欺騙消費者,改判李女5月,得易科罰金。 此案當時也傳喚爆料的前員工、餐廳職員等人作證,唯獨資深主廚洪男反遭檢方認定和李女是共犯,改列被告。洪男辯稱自己只是員工,委任律師也強調洪男會主動告知客人以鴨肝代替鵝肝。 但法官查出,盧姓夫婦是事後追查才知情,洪男身為主廚,明知餐廳開幕以來從未進過鵝肝,卻在盧姓夫妻點餐時隱匿食材資訊,還烹煮假鵝肝上桌,依《詐欺取財罪》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20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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