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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渣男共有7筆結果

  • 【詐欺罪】網路渣男假扮飯店少東 約炮小護士、網紅拍性愛片、恐嚇要錢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呂姓男子透過網路約炮小護士,兩人翻雲覆雨後,呂恐嚇小護土給他5萬封口,否則要公開性愛影片,小護士乖乖給錢,呂男又假扮知名飯店少東,約出網紅「Danny」伴遊8天,又以Danny拍他照片侵犯隱私,要她賠7萬元否則提告,高雄地院依恐嚇和詐欺罪各判他徒刑7月和4月。 判決指出,有詐欺、竊盜等多項前科的呂姓男子,去年4月間透過網路認識曾姓小護士後,兩人相約發生性行為,但呂男事後卻傳訊給曾女,指「你在哪正班當護士我也知道,你要真想出名我幫幫你,那我 就把我們約會過程你做愛的對話過程讓大家看看大開眼界」、「你現在匯5萬元給我,我馬上刪除你所以資料,用好就好聚好散,勉的夜長夢多,也刪除你所有資料與影片,確認匯好我就刪除消失」。 曾女看到簡訊後嚇得不知所措,只好滙了5萬元到某指定帳戶,呂男收錢後,竟又在去年7月間,先自稱是墾丁某五星級飯店執行長,透過手機交友軟體「探探」出高價約網紅「Danny」陪他伴遊8天,Danny以為釣到凱子,跟呂男到某日租旅店碰面後,呂男又說自己是某飯店集團少東,還跟Danny大聊經營學。 Danny在伴遊期間,曾拍下自己和呂男的合照上傳給朋友,沒想到被呂男發現後,呂稱自己是名人,Danny沒有經過他同意就拍照還傳給友人已侵害他的肖像權,要Danny賠7萬元;Danny擔心拿不到伴遊費,於是乖乖付錢,沒想到呂男一拿到錢就落跑,Danny才驚覺吃虧上當,連忙去警局報案。 高雄地院審理時,曾、Danny拿出對話紀錄佐證,讓呂男無法辯白只能坦承犯行,法官認為他約炮小護士後又揚言公開性愛影片,依恐嚇罪判他徒刑7月;至於Danny被騙部分,則依詐欺罪判他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2021.08.02

  • 渣男再現!找人對前女友潑酸 恐怖情人依重傷害罪判刑9年

    恐怖情人陳韋傑與蔡女分手後互控妨害自由,蔡女後來出庭應訊,結束後卻被陳男找人潑酸,導致全身50%以上三度灼傷。陳男在審理時雖向蔡女父親磕頭認錯,士林地院今仍依重傷害罪判陳男9年徒刑,共犯張家豪、李育龍分別獲判7年6月與6年徒刑,至於陳男與廖女另被控誣告罪部分,各被判刑6月及3月。可上訴。 陳男、蔡女去年2月分手,他4月間自導自演製作恐嚇傳單,並委託廖女將傳單張貼在他的住處並破壞機車,後再佯裝成被害人報案,廖女接著出面向警方誣指幕後主使者是蔡女,以致士林地檢署去年9月12日傳喚蔡女出庭。 陳男掌握蔡女出庭時間後,要求前同事張家豪對蔡女潑酸,並允諾事成後將匯款50萬元作為答謝,張男後來再以10萬元代價,找友人李育龍幫忙開車接應。 案發當天凌晨,陳男先將變裝用衣物及腐蝕性強酸溶劑交給張男,並約定以line傳暗號通知開庭完畢。張男下午先埋伏在蔡女父親汽車旁,待父女準備駕車離開士檢時,張男立刻朝蔡女身上潑酸,導致蔡女全身50%以上三度化學性灼傷,部分傷勢難以治療。 張男犯後立刻跳上李男座車逃往桃園汽車旅館,但查看帳戶卻發現陳男只匯款6千元,還要求他們搭火車赴花蓮躲藏,張、李拒絕後駕車返回台北,主動投案後遭收押。陳男則是被拘提到案遭收押。 士林地院稍早提供判決理由指出,陳韋傑等3名男子所為造成蔡女身體、精神、經濟上受有極大負擔,且光天化日下在國家司法機關旁犯案,重創社會治安,另陳男直到法院最後一次審理才承認犯罪,即便下跪道歉仍屬犯後態度不佳,而張、李2男則均否認犯行,另考量3人均未與蔡女達成和解,可認犯後態度均不佳,故依法判刑。 檢察官偵結,依重傷害罪起訴陳、張、李等3男,陳男與廖女另因誣指蔡女張貼恐嚇傳單並破壞機車,被依誣告罪起訴。 專業法律諮詢 https://www.newresidentmatch.com/ 延伸閱讀->活該!A走百萬公款 上訴判更重 管委會總幹事依業務侵占罪判3年

    2020.07.02

  • 渣男2天內性侵姊妹花高達7次 甚至大玩3P 依對幼女性交等罪判刑5年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有性侵紀錄、緩刑中的蔡姓男子,於2016年12月間到高雄市約出1對年僅12、3歲的小女網友姊妹花翹家,蔡男開車載兩姊妹到台南旅館投宿,還於48小時內在旅館或戶外車上先後對姊妹兩人各性侵2次及5次,大玩3P性愛。台南高分院依對幼女性交等罪判這名渣男5年有期徒刑。 據了解,這對未成年姊妹花自幼因父母離異,兩女跟著父親生活,因單親缺乏管教,價值觀出現偏差,13歲姐姐小芳(化名)於2016年12月初從網路交友軟體beetalk認識在台南工作的25歲蔡男(涉妨害性自主案被判刑1年8月、緩刑從2016年5月初至2020年5月初保護管束),並陷入網戀。 2016年12月12日,小芳約蔡男見面,當晚9點許蔡男開車到高雄市1所國小前,與帶著12歲妹妹小美(化名)外出的小芳見面,小芳在臉書告知蔡男她就讀高一,蔡男主觀上應可推估這對姊妹花未滿16歲,蔡男即開車載這對姊妹花外出遊玩。 到12月13日凌晨,因小芳沒說要回家,蔡男即開車載她們到台南1家旅館投宿,並在房內喝酒,大家喝到有醉意時,蔡男先對妹妹下手,未違小美意願、脫去衣褲性交1次;接著,見小芳酒醉有自脫衣服與外出舉動,利用小芳不勝酒力也對其性交1次。 12月13日下午,蔡男開車載兩姊妹花到南市1處風景區停車場,他與妹妹小美坐在後車座之際,再對小美性交1次。 13日晚間,蔡男與這對姊妹花回到旅館,經由兩姊妹告知,蔡男得知她們兩人是姊妹、年紀只差1歲,在14日凌晨,蔡見小芳已睡著、小美在床上看電視,即起意在床上與地板上分別與小美性交兩次。 14日晚間,蔡男再於旅館房內與小芳性交1次,他見小美在一旁玩手機、提議要玩3P,兩姊妹表明拒絕,蔡仍無視小美反抗、對其強制性侵1次。 直到15日近午,這對姊妹花從旅館退房外出、在外遊蕩,被警方察覺形跡可疑,上前盤查,赫然得知小姊妹花翹家遭渣男性侵與3P性愛的驚人犯行,事後賠償小姊妹各20萬元取得和解。警方提醒家長要留意子女在外的交友狀況,遇孩子有離家、失蹤情形,應立即聯絡警政、社政單位協尋,避免無辜受害。 專業法律諮詢 www.newresidentmatch.com 延伸閱讀->大老婆的反擊!用老公手機蒐證姦情證據全到手 依通姦罪判刑3月

    2020.02.24

  • 渣男不滿被分手 竟恐嚇要揭發前女友傷心事 判關30天

    被分手揚言一起死 差點又變恐怖情人 基隆一名黃姓男子明知張姓女友曾遭性侵身心受創,因不滿張女對他提出分手,竟揚言要將女友遭性侵一事PO上網還要揚言要一起死,行徑惡劣,嚇得張女對前男友提出告訴。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結,認定黃男行為已經觸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 檢警調查,黃男今年初不滿張姓女友對他提出分手,竟於1月11、14日晚間搓次傳LINE給她,恐嚇她「晚上最好不要出門省得又被強姦」、「我會把你的狀況PO在Facebook上讓大家同情你的遭遇」,在張女身心傷口上灑鹽,甚至還說要一起死,讓被害人心生畏懼。 張女擔心黃男真的會對自己不利,便將黃男傳的恐嚇訊息截圖,報警處理,警訊後,黃男函送法辦。 檢察官偵訊時,認為黃男於不同時間傳訊給張女進行恐嚇,應分罪論處,依法將他起訴並向法官聲請簡易判決。 法官審理時黃男承認有傳訊息給前女友,事後已經取得她的原諒,並達成和解。法官認為,黃男雖然多次傳訊息給張女進行恐嚇,但均出於同一恐嚇犯意,且時間相近,應屬於接續犯,考量他罹有憂鬱、躁鬱症,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予以易科罰金。 專業法律諮詢  www.russiamarryassociation.com

    2019.11.18

  • 渣男買春卻籌不夠錢 「凍未條」硬上單親媽媽

    沒錢還買春? 硬上還稱仙人跳 台中市劉姓貼磁磚工人,叫來單親媽媽小芳到汽車旅館性交易,約定3小時收費1萬元,先付錢才「服務」,劉男身上錢不夠,打電話請朋友送錢來,等了6小時還是被「放鴿子」,「凍未條」的劉男,動手性侵害小芳得逞,還把小芳打傷,再厚顏無恥向小芳索討房費1000元,法院審理時,劉男辯稱是小芳同意先「服務」再給錢,有錢就沒事,沒錢就挨告,法院卻認為,劉男沒籌到錢就強迫小芳性交,這就是性侵害,但考量劉男賠償20萬元和解,依強制性交罪判處劉男3年3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劉男前年12月2日中午11時許,透過雞頭叫來單親媽媽小芳(化名)到汽車旅館,小芳告知全套性交易是3小時1萬元,且必須先付款才「服務」,劉男沒帶夠錢,打電話向朋友借7000元,請朋友送錢到汽車旅館,不料,朋友擔心「有借沒還」,敷衍謊稱會送錢,之後就拒接電話,劉男等到傍晚5時許,仍不見朋友蹤跡,又見小芳打電話給馬伕(接送風塵女子的司機),他先摔壞小芳的手機,再強壓小芳性侵害得逞。 劉男於性侵害時,把小芳打得左額與左膝瘀青、雙頰抓傷,傍晚6時許兩人退房,劉男竟又厚顏無恥,向小芳索討房間逾時費,小芳迫於無奈給劉男1000元,脫身後向警方報案。 台中地院審理時,劉男辯稱是合意的性交易,小芳同意先「服務」再收費,摔壞小芳手機,是擔心小芳設局「仙人跳」,他強取手機時,小芳咬住他的手指頭,他一時情急,打小芳的頭,讓小芳鬆口,其辯護律師說,性交易有給錢就沒事,沒有給錢就挨告,這種現象在社會中層出不窮。 台中地院一審認為,小芳身體多處受傷,顯示是劉男強制性交,「仙人跳」等辯詞不足採信,劉男又有妨害自由前科,累犯應加重量刑,但考量劉男願賠償20萬元,且已支付3萬元給小芳,雙方已和解,強制性交罪可判處3年至10年徒刑,一審判處他徒刑3年3月,劉男上訴二審,辯詞與一審相同,台中高分院仍不採信,維持3年3月的原判決,可再上訴三審。  

    2019.10.14

  • 偷情被正宮逮!渣男翻臉嗆情婦:親我老二4年

      破壞家庭 竟還惱羞成怒! 高雄一名李姓男子,和劉姓女子曾有過一段情,而兩人後來各自結婚,卻還是藕斷絲連,平均1個月都會發生1~2次性關係,然而刺激的婚外情生活維持不久,兩人的不倫戀就被李男老婆發現,沒想到李男為了挽回妻子,竟然開始出言罵劉女,還嗆她「親我老二」、「我老婆不會去親別人老公的老二」等語,後來劉女老公也發現兩人不倫戀,更因此得了憂鬱症。 判決書指出,李男和劉女婚前就曾有曖昧,雖然各自和不同對象結婚,卻私下發展不倫戀,直到李男妻子某天看老公電子郵件,意外發現劉女傳訊問:「我跟你是砲友嗎?」兩人關係才因此曝光,而李妻知道老公偷腥,更是崩潰到一度企圖尋死,李男為了挽回妻子,也決定和劉女劃清界線,便打電話給她,兩人大吵一架,李男一氣之下,竟說:「親我老二4年,通姦不是4天」、「有老公還去跟別人交往」、「至少我老婆不會願意去親別人老公的老二」等不堪字句。 而李妻也逼問李男關於劉女的事,還有劉女丈夫的名字,接著再上網查出劉女丈夫工作的地點和電話號碼,主動聯絡劉女丈夫,告知他劉女偷腥的消息,劉女的丈夫因此大受打擊,不僅罹患憂鬱症,更因為工作能力下降,而慘遭降職處分。 最後劉女丈夫也氣得向兩人提告妨害家庭並求償,法院審理判李男6月徒刑、劉女4月徒刑,另外賠償部分,劉女丈夫向李男求償80萬元,法官審理認為,劉女丈夫確實因此事而飽受身心折磨,且李男確實有侵害配偶權,考量雙方社經地位,最終判李男須賠30萬元,全案定讞。

    2019.09.10

  • 強上女同學…渣男辯一夜情 最後因「舉手」遭判刑

    傷天害理 新竹1名洪姓男大生前年5月間,趁著女同學小美(化名)在陽台抽菸時,將她拖進附近廁所以手指性侵得逞,事後洪男坦承犯行並道歉,但法院審理時卻又改口,稱2人是一夜情。不過新竹地院法官傳訊相關證人時,發現「這項」公審證據,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洪男4年徒刑,目前洪男已遭退學。  判決書指出,洪男2017年5月間與另3名同學,一起在租屋處喝酒吃宵夜,小美在偵查時難過地證稱,期間洪男突然擠到她旁邊,在她耳邊小聲地說「我覺得我現在可以上妳」,隨後又趁她獨自在陽台抽菸時,試圖強吻、強抱她,當時她立刻拒絕,結果洪男竟強行將她拖進附近廁所,並以手指性侵得逞。  小美控訴,事發當下她不斷掙扎,邊哭邊喊「你有女友,不要這樣」、「你可不可以想想你的女朋友」,洪男才未進一步,但仍用手指性侵她,所幸這時同學發現此事,衝到廁所敲門警告「再不開門就撞門進去!」洪男這才罷手,事後還一度跪在她門外尋求原諒。 洪男起初坦承犯行,出庭卻改口聲稱「我覺得我們比較接近一夜情,但後來她反悔」;對此,法官審理時發現,在場的2名同學證稱,小美的男友曾找大家公審洪男,質問洪男用哪隻手性侵?該同學回憶表示「他(洪男)就舉起一隻手,我忘記是左手還是右手,但的確有舉手」。  新竹地院法官認為,洪男案發當時與女友同住,卻為了滿足自身性慾,造成小美身心不可抹滅之傷痛,且犯後仍飾詞否認犯行、未見悔悟,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嫌判洪男4年徒刑,可上訴。

    201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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