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單下載-家事起訴狀-請求塗銷繼承登記
引用來源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1369-1-4-20.html
請求塗銷繼承登記說明!
查民法第 1151 條規定:「繼承人有數人時,在分割遺產前,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所有。」第 827 條第 3 項規定:「各公同共有人之權利,及於公同共有物之全部。」民法第 1164 條規定:「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民法第 828 條第 3 項規定:「公同共有物之處分及其他之權利行使,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得公同共有人全體之同意。」故分割公同共有遺產性質上為「處分」行為(最高法院 69 年台上字第 1012號判例參照),自應得全體公同共有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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