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倫悲劇
也許活著比死了還痛苦
患有精神疾病的宋姓男子(在押),覺得照顧母親身心俱疲,向妹妹討照顧費又遭拒,去年1月因聽到廣播新聞報導有死囚輕生,竟拿延長線將76歲老母勒死;新北地院今日依修正後的刑法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宋男7年6個月徒刑,可上訴。
據了解,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的宋男,患有雙向性情感障礙,若症狀發作,就會情緒易怒,且合併有破壞及暴力攻擊行為,加上他被家人賦予照顧母親工作,常覺得勞累繁重,常常與母親起爭執。
去年1月19日晚上9時許,宋男覺得照顧母親生活起居與張羅吃喝又累又煩,加上常跟媽媽吵架,向妹妹提前討照顧費遭拒,又從廣播聽到,台北看守所死囚輕生,竟拿起延長線將母親活活勒死。
審理時,宋男坦承犯行,他的兄弟姊妹亦具狀表示,讓有精神疾病的宋男獨自面對母親問題,有欠考量,希望給宋男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不過,宋男觸犯的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依法原本只可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不過,該法在今年5月間已經修正,合議庭審認為新法較有利於被告,經新、舊法比較後,依修正後的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論處。
合議庭並審酌宋男有精神疾病,被害者又有酗酒習慣,不易照顧,他的犯罪動機是因長期照顧身心俱疲、一時情緒失控無法處理壓力所致,與一般不肖逆子僅因覬覦家產、不滿管教不同,認為本案符合刑法59條要件予以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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