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屏東市立殯儀館火化人員,看準殯葬業者為求方便,長期私下收取「插爐費」,行情價1000至4000元不等,10年下來累積經手3萬846具遺體,累積得手金額上千萬元,屏東地院審結後依貪汙罪,判處蔡姓男子等6人1年至5年不等徒刑。
檢警調查發現,蔡男受雇屏東市立殯儀館負責火化爐操作及冷凍櫃維修等工作,另郭姓、洪姓、蘇姓、李姓及康姓男子,分別掌管火化爐、停棺室及停屍間的清潔工作。
6人於2006年起,利用職務之便,向前來殯儀館辦理火化程序的殯葬業者,要求收取每具遺體1000至4000元,名義上為火化撿骨紅包,但所有人心知肚明,就是俗稱插隊火化的「插爐費」,業者為求後續火化及撿骨裝罐不被刁難,大多都會付錢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