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熔爐案判決結果出爐 狼組長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4年10月
2020-02-15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花蓮縣一家啟能發展中心爆發院生遭張姓組長猥褻、性侵,院內主任還涉幫忙掩護,動手打傷勇敢揭發的護理師,情節如同韓片「熔爐」翻版,花蓮地院認定其中1件成立,昨依對心智缺陷之人犯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張男4年10月徒刑。
檢警調查,張姓幹部2015年2月開始,製造與女院生獨處機會,以身體壓制及要脅不帶出遊,撫摸智能障礙院生下體及胸部性侵,或拉住女院生的手欲撫摸自己下體,受害人年齡介於20到30歲間,事後給50到100元封口費,並要求不得說出,花蓮地檢署以張嫌涉犯10次加重強制性交罪提起公訴。
張男否認犯行,表示院生都是他帶大的,並指此案護理師因遭免職,以誘導、強迫院生錄音方式,以虛偽案件告發,並說他阻止該名院生與男友交往,遭挾怨報復。
花蓮地院合議庭認定,張男2017年11、12月間某日,利用帶院生到頂樓澆花機會,要求受害女院生以手摸他的生殖器,意圖不軌,後來因有教保員到場,才未得逞。
合議庭法官認為,受害人與教保員指證大致相符,認定張男犯下強制性交未遂罪;另張男被控在2015年4月至2018年2月間,10多次撫摸4女院生下體甚至指侵,法官認為證據不足,判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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