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還被性侵
根據判決書指出,該名在高雄女子監獄服刑的何姓女子,2018年時由於違反獄中相關規定而被移至「違規房」,因此與35歲的受害女子成為同房獄友。未料,去年6月18日下午5時48分時,未婚的何女疑似突然性慾高漲,為了滿足這股突如其來的性欲,竟然不顧該名女舍友的意願,用手腳強行扳開對方的雙腿,再以腳趾頭隔著褲子的方式,戳碰、快速狂摩擦對方的下體,持續數分鐘之久,性侵得逞。
根據判決書指出,該名在高雄女子監獄服刑的何姓女子,2018年時由於違反獄中相關規定而被移至「違規房」,因此與35歲的受害女子成為同房獄友。未料,去年6月18日下午5時48分時,未婚的何女疑似突然性慾高漲,為了滿足這股突如其來的性欲,竟然不顧該名女舍友的意願,用手腳強行扳開對方的雙腿,再以腳趾頭隔著褲子的方式,戳碰、快速狂摩擦對方的下體,持續數分鐘之久,性侵得逞。
法官經過審理認定何女為了滿足個人的色慾,不顧女舍友的身體自主權,以猥褻行為而造成對方傷害,雖然認罪、犯後態度良好,但審理期間始終未獲得對方諒解,因此仍依強制猥褻罪,判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8萬元。另外,受害女子另提附帶民事求償,認為此事讓她身心痛苦不堪,向何女求償60萬元,法官判准何女須賠5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