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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五度酒駕被逮,警面前撕毀公文,兩罪合併判刑11個月!

2020-03-27
苗栗縣鍾姓男子酒駕前科累累,已經5度被逮,但仍依舊故我,於去年8月23日痛快酣飲後,仍騎機車趴趴走,結果被警方攔檢盤查,當場測得吐氣酒精濃度每公升0.83毫克,當場被帶回頭份分局偵辦。

但鍾男被帶回頭份警分局後,竟徒手撕毀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頭份派出所員警製作之「本人逮捕通知書」及「酒精測定表紀錄表」,完全不將警方放在眼裡,因此罪加一條,被依妨害公務、公共危險送辦,苗栗地院法官依公共危險罪、妨害公務法判處鍾男有期徒刑8個月與3個月。

警方調查,鍾男於當天上午便於住處痛飲啤酒,之後騎車趴趴走,再度被逮。

法官也指出,鍾男多次酒駕卻未記取教訓,甚至於派出所大鬧撕毀警方文書,故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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