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衝突共有8筆結果
高雄市警方12日下午4時許接獲民眾通報,燕巢區中興路上一間工廠發生員工鬥毆,趕到時發現52歲林姓工人頭部遭攻擊昏迷,送醫搶救4天後,於16日晚間宣告不治,動手的53歲王姓工人17日依傷害致死罪嫌移送法辦。 高雄警察局岡山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李明勇表示,警方12日下午4時許接獲民眾通報,燕巢區中興路上某工廠發生員工鬥毆。王男與林男在工作上意見有分歧,引發激烈口角,情緒激動下竟拿鐵條攻擊林男頭部,導致林男當場昏迷。 警消趕到後,立刻將林男送醫,但經過4天搶救,林男仍於16日晚間宣告不治。警方17日依規定報請地檢署相驗遺體,並依傷害致死罪嫌將王男移送法辦。
2023.01.18
新北市土城區19日凌晨3時許,金城路三段一間加油站內發生流血衝突。一名少年與對方約定以一箱170元的價格,購買20箱奶茶,共計給3400元,但交易完成後,賣家卻表示每箱金額應是250元,總金額是5000元,少年只願多給100元,堅決不付1500元價差,賣家憤而持刀相向,砍傷少年腹部逃逸。 據了解,17歲的邱姓少年日前與18歲黃男約定購買20箱奶茶,每箱170元共計3400元,交易完成後黃男卻表示金額有誤,一箱應該是250元,總共是5000元。邱姓少年堅決只願意多給100元,不願補滿1500元的價差,引起黃男不滿,找來18歲的呂男助陣,雙方一言不合爆發激烈衝突,黃、呂2人手持利器劃傷邱姓少年後逃逸。 警消到場,發現邱姓少年腹部有切割傷,送往亞東醫院急救暫無生命危險。警方已聯繫邱姓少年家長,派員在加油站辦公室採證,並調閱監視器追查犯嫌下落。全案將依傷害罪嫌偵辦。
2022.12.19
嘉義縣竹崎鄉某醫院20日發生流血衝突,一名郭姓護理師與王姓護理師發生衝突,竟然持刀砍對方的脖子,導致王女鮮血直流,所幸暫無生命危險。事後郭女被依照殺人未遂罪移送地檢署,檢方複訊後認為,郭女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警方調查,郭女、王女都是醫院內的護理師,2人20日晚間因故起了口角衝突,郭女突然拿起水果刀,往王女脖子砍去,痛得王女當場慘叫。醫院保全到場後,立刻將郭女制伏。而王女沒有被傷及要害,因此治療後沒有生命危險。 不過,郭女不願透露動手原因,檢方複訊後認定,郭女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反覆實施之虞,因此像法院聲請羈押。
2022.08.22
台南市中西區某酒店前發生聚眾鬥毆事件,兩派人馬發生口角進而引爆肢體衝突,雙方大亂鬥造成數人受傷掛彩,台南市警二分局據報出動快打部隊到場,雙方不聽勸阻,員警見場面混亂對空連開7槍制止,將現場22人全部帶回漏夜詢問,將依妨害秩序、恐嚇、傷害等罪嫌來從重從嚴究辦。 台南市警二分局警方於7日凌晨2時55分許據報,台南市中西區康樂街某酒店前有聚眾鬥毆情事,迅速啟動線上快打警力20名到場強勢處置,發現是現場2派酒客,因在酒店門口因口角細故產生紛吵,進而有相互叫囂鬥毆情事。 二分局現場員警為防止事端擴大、除當場立即喝斥制止,在雙方不勸阻下,正確大膽使用警械對空鳴槍7發,控制現場秩序,包含現場滋事、助勢等2方以28歲曾姓男子及26歲詹姓男子為首的22名涉嫌人當場制伏帶回調查,目前由警調 查釐清案情中,絕不輕放任何1位滋事份子。警方強調,全案調查後將依妨害秩序、恐嚇、傷害等罪嫌來從重從嚴究辦。 市警二分局也重申,絕對不容許有任何擾亂社會安寧秩序之暴力行為,也絕對有快速打擊壓制的專業能力來打擊任何不法犯罪,確維社會安寧秩序。
2022.08.08
新北市鶯歌區日前發生一起駭人持刀傷人案!一名鄭姓越南籍女子嫁來台灣多年,今年與許姓丈夫離婚後,財產分配問題卻始終談不攏。3日晚間跟前夫相約談判,沒想到過程中兩人因意見不合爆發激烈衝突,女子竟情緒失控拿起水果刀朝對方下體刺去,前夫伸手想要阻擋,最後雖保住了命根子,但刀刃還是畫上了右手虎口並刺中右大腿,許男頓時見血哀嚎,所幸送醫後已無大礙,鄭女隨後也被警方逮捕。 根據媒體報導,50歲的鄭姓女子和61歲的許姓男子曾經是夫妻,鄭女從越南嫁來台灣陪許男在派報行工作多年,直到今年3月離婚。離婚後,鄭女和許男仍分別住在派報行的2樓和1樓,期間兩人多次對財產分配的問題爭吵不休。 3日晚間,兩人在商談財產分配的過程中爆發口角,最後甚至爆發激烈衝突,情緒失控的鄭女竟拿起水果刀就往丈夫下體刺去,許男還來不及反應,只能緊急用左手一擋,結果刀刃雖沒刺中下體,卻劃傷他的右手虎口並刺入右大腿,鮮血直流,痛得他哀嚎倒地。 轄區三峽分局鶯歌分駐所接獲報案後趕到現場,發現許男臥倒在門口,趕緊將他送醫搶救,所幸治療後並無大礙。躲進房間的鄭女也遭當場逮捕,面對警方的訊問時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偵訊後警方依殺人未遂罪嫌將鄭女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在離婚中,共同財產如何分配?一篇看懂
2022.07.08
圖/記者蔡政珉攝 苗栗縣張姓男子於市場擺攤營生,與其他攤商因公共走道空間問題爆衝突,當時正拿菜刀切豬肉的張男持刀與另名攤商起爭執,叫罵後發生肢體衝突。之後與張男發生衝突的攤商不滿張男拿菜刀向其叫囂並出手毆打,提告傷害。苗栗地院法官審理後,判處張男犯傷害罪,處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張男則稱,的確與對方發生口角、肢體衝突,但起因為公用空間占用問題,自己放在地上的箱子被對方踢倒,又遭到挑釁,之後對方抄起木棍他為了自衛才會隨手拿了攤位上的菜刀防身,雖然有互相推擠,但不知道對方為何會受傷。 告訴人及另名攤商則說,因張男佔用公共走道空間,向張男反映後兩人開始爭吵,他便用手跟腳把張男放在走道上的物品用移開,之後被張男K中造成臉部受傷,張男甚至拿著菜刀來勢洶洶,才會拿起木棍。 法官調閱市場管理員密錄器後發現,張男拿起菜刀之前,其與告訴人間只有言語叫罵,可見在張男拿起菜刀之際,告訴人對於張男並無任何攻擊行為,或對張男有不法侵害舉動,認為張男正當防衛主張不足以採信。 而對張男提告攤商拿出驗傷單,法官認為張男造成告訴人受傷確為事實,故依傷害罪判刑。 專業法律諮詢 https://www.newresidentmatch.com/ 延伸閱讀->退休校長誆改運解厄詐騙上億元 依詐欺罪重判16年
2020.09.23
什麼是程序監理人? 家事案件中,有關未成年子女的各種安排,如監護、會面交往等,法院為了維護未成年孩子的最佳利益,於必要時,可以依職權或依聲請為未成年子女選任程序監理人。 程序監理人為中立之第三人,他是孩子在法律程序中的代言人與權益保護者,他的任務就是確保在法院審理程序以及裁判結果中,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都能受到保障,所以若發生審理過程有任何傷害子女利益的情事,他都要立刻提出讓法官處理,或者針對裁判結果向法院提出報告及建議。程序監理人若發現裁判結果不符合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也可以單獨提出抗告或上訴。 若父母、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認為有需要,也可向法院聲請為孩子選任程序監理人。程序監理人可能需要收費,由當事人負擔之。 詳細情況歡迎洽詢 24hr.sgts.com.tw 家事聲請狀-聲請選任程序監理人
2019.12.26
台中市南屯區一家以作風鹹濕聞名的夜店,今天清晨3時許發生客人衝突滋事事件,2名男客在舞池跳舞時,因人多推擠而衍生口角,雙方的友人各自上前勸阻無效,進而衍生衝突,在夜店外設臨檢站的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員警,聞訊後呼叫支援迅速控制場面,並帶走7名滋事者管束,他們還醉言醉語說,「他找我們吵架」、「你(警察)要尊重我」、「我們要努力」,但因尚未演變成鬥毆事件,警方無法用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處罰,僅能管束至酒醒後釋回。 今天清晨3時45分許,中市南屯區大觀路以鹹濕作風而聞名的夜店,其安管向警方報案,夜店內男客起糾紛,在現場附近執勤的警員,迅速衝進夜店內處置,在二樓舞池見多名男客人正在推擠互罵,,警方當場管束客人胡男(19歲)、吳男(24歲)、曹男(21歲)、鄭男(21歲)、曾男(22歲)與許男(19歲)及王男(21歲)共7人,他們都沒有前科。 警方調查,雙方起衝突之因,是胡男、吳男2人,於二樓舞池跳舞時,因人多而推擠,遂與另一陣營的許男、王男起爭執衝突,一旁的友人上前勸阻無效,不過,尚未演變成鬥毆等嚴重衝突。 警方擔心衝突擴大,引發其他客人騷動,迅速調動警力控制現場,這群男客還不斷拉扯,醉言醉語說,「他找我們吵架」、「我沒有」,「你(警察)要尊重我」,警方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將行為失檢等7人強制帶到大墩派出所管束,約1小時酒醒後釋回,現場秩序也很快恢復正常。
2019.09.11
搜尋衝突共有0筆結果
搜尋衝突共有0筆結果
搜尋衝突共有0筆結果
搜尋衝突共有筆結果
搜尋衝突共有0筆結果
搜尋衝突共有0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