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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第三隊的調查,鍾姓男子在高雄市左營區經營一個線上博弈集團,該集團以「鉅城娛樂城」為名吸引賭客。集團成員多為男性,卻利用甜美女性的頭像在Instagram、Facebook和LINE等社交媒體上註冊帳號,以誘導賭客下注各大體育賽事,總吸金金額高達11億元。 在橋頭地檢署的指揮下,警方展開長期的跟蹤和蒐證行動,最終於5月28日進行突襲,逮捕了鍾男及其他21名嫌疑人,並查扣了多項證物,包括43部手機、13台電腦主機、15台電腦螢幕以及相關的監控設備等。鍾男被依賭博罪以10萬元交保,目前全案仍在擴大偵辦中。 警方指出,鍾男及其集團主要透過社交媒體娛樂城詐騙民眾,利用虛假女性形象和訊息吸引不特定賭客註冊並進行儲值下注。該集團還定期發送活動紅利、賽事分析和賠率等資訊,以增加賭客的投注意願。 儘管警方已逮捕鍾男及其他成員,但該案件仍在深入調查中,可能涉及更多線上娛樂城賭博的非法活動。 法律分析 一、賭博罪: • 意圖營利:該集團明顯以獲取不法利益為目的,透過經營博弈網站提供賭博服務。 • 聚眾賭博:利用網路平台吸引大量民眾參與娛樂城賭博活動。 • 提供賭博場所:鉅城娛樂城網站本身即為線上娛樂城賭博場所,符合賭博罪的構成要件。 二、詐欺罪: • 虛偽不實的廣告:該集團可能利用不實的廣告內容,例如誇大獲利機會或保證獲利,誘使民眾參與線上娛樂城賭博。 • 詐術使人交付財物:利用虛假訊息誘導被害人交付賭資,構成詐欺罪的要件。 三、組織犯罪: • 共同犯意:該集團成員間存在分工合作,共同實施犯罪行為。 • 組織化:該集團具備相當的組織性,有計畫地進行非法線上娛樂城賭博活動。 娛樂城詐騙犯罪行為分析 根據台灣刑法,鍾姓男子及其集團的行為可能涉及多項罪名: • 賭博罪(刑法第268條):意圖營利並提供賭博場所者,最高可處三年有期徒刑及罰金。 • 詐欺罪(刑法第339條):若意圖為自己或他人詐取財物,並以虛假方法使人陷入錯誤,則最高可處五年有期徒刑或罰金。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若符合該條例的構成要件,則可依該條例加重刑罰。 結論 本案中的鍾姓男子及其博弈集團涉嫌多項犯罪,包括詐欺罪、賭博罪及可能的洗錢罪。首先,使用虛假頭像以不實資訊誘導賭客的行為,符合詐欺罪的構成要件。其次,該集團組織並運營「鉅城娛樂城」,進行非法線上娛樂城賭博行為,直接觸犯台灣刑法中的賭博罪。最後,由於該集團涉案金額巨大,不排除進一步洗錢行為的可能性。 依據多年法律實務經驗,本案鍾男雖已交保,但相關成員的刑事責任並未解除,後續將依警方掌握的證據決定是否追加罪名及進一步偵辦。由於案件規模龐大,該集團其他成員亦可能面臨不同程度的刑事追訴。總結來看,此案涉及的不僅僅是賭博問題,還包括更複雜的刑事犯罪,未來應加強網路賭博行為的監控和法規執行,以遏止類似娛樂城詐騙犯罪的發生。 【更多精選文章】 • 收到九州娛樂城法院傳票,被法官認「不具公開性」判無罪 • 線上娛樂城賭博是否有罪? 我犯法了嗎? • 反骨男孩艾瑞絲代言富遊娛樂城線上博弈遊戲是否有觸法呢? • 驚爆金大發娛樂城詐騙!3名受害者名單與手法引起關注!
2024.09.26
在數位化的現代社會,娛樂城賭博已經成為許多賭博愛好者的首選。無需出門即可參與多種博彩遊戲,這看似方便的娛樂方式,卻隱藏著巨大的法律風險。尤其在台灣,賭博行為被嚴格禁止,那麼在網路上進行簽賭下注是否也屬於違法範疇?台灣的賭博罪會導致哪些法律後果?本文將深入探討這些問題。 什麼是賭博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賭博罪是指依據《刑法》第266至270條對賭博行為的處罰規定。這些法律條文涵蓋了對賭客和賭場經營者的處罰。 ◎ 賭客 第266條: •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5萬元以下罰金。 • 使用電信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類似方法賭博財物者,同樣處罰。 • 當場賭博之器具、彩券及在賭檯或兌換籌碼處之財物,不論屬於誰,都將沒收。 ◎ 賭場經營者 第268條: • 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 • 經營賭博場所無論在實體場所還是網路空間,均屬違法行為。 第269條: • 意圖營利,辦理有獎儲蓄或未經政府允許發行彩票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 • 經營有獎儲蓄或為買賣彩票之媒介者,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 賭博罪構成要件 ▪︎ 賭博行為:所謂「賭博」是指利用偶然事件決定輸贏結果,這些結果並非事前可預知的。 ▪︎ 公共場所:如果賭博行為發生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以進出的場所」,即構成犯罪。 ▪︎ 賭博財物:行為人必須以金錢或其他有價物品作為賭博的輸贏代價,這稱為「博取財物」。 ❖以上三個要件必須同時滿足,才能構成刑法中的賭博罪。如果缺少其中任何一個要件,都不構成違法行為。 網路簽賭下注算違法嗎? 台灣的法律對於網路博弈的規範並不明確。因此,許多人認為,網路簽賭下注並不違法。。由於網路具有封閉性、私密性、虛擬性,因此許多網路賭博案件都被判決無罪,或只以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 然而,隨著網路賭博的日益猖獗,台灣在2021年12月28日修訂了《刑法》第266條,將網路簽賭下注明文納入賭博罪的範圍。因此,無論是在實體賭場還是網路賭場進行賭博,只要符合賭博罪的構成要件,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那麼,台灣賭博罪會被關嗎? 依據《刑法》第266條規定,無論是實體賭博還是線上賭博,凡涉及賭博行為: • 賭客:處5萬以下罰金 • 賭場經營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9萬以下罰金 由此可見,網路賭博罪的處罰取決於當事人的身份。如果是賭客被抓到,根據《刑法》規定屬於輕微罪行,原則上不會被關。 根據最高法院81年台非字第233號判例,賭客的犯罪性質被定義為「對向犯」。這意味著賭客與賭場經營者之間沒有共犯的意圖聯絡,彼此的行為是獨立的。法律上主要處罰賭場經營者的行為,而賭客只需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因此,法律對賭客的處罰相對較輕,而對賭場經營者的處罰則更為嚴厲。 線上賭博防不勝防,唯有合法化才能有效解決 在現代社會,幾乎每個人都有通訊設備,這使得監控和取締非法線上賭場變得非常困難。大多數被抓獲的都是非法線上賭場經營者,他們打著經營線上賭場的名義,實際上進行娛樂城詐騙等不法行為。這也使得新手玩家對線上賭場的安全性心存疑慮,擔心被騙錢。 然而,如果談到賭博,台灣運彩和遊藝場是否就不算賭博?尤其是台灣運彩已經推出了線上投注,這種由政府認可的網路賭博是否就不算網路賭博呢? 如果將線上賭場合法化,並加強監管,就能有效避免經營者利用賭場進行詐騙等不法行為。因此,將線上賭場納入合法監管範圍,可能是解決問題的有效途徑。這不僅能為玩家提供更安全的遊戲環境,也能使經營者受到法律的約束,防止他們從事非法活動,並促進賭博行業的健康發展。 總結 在數位時代,娛樂城賭博看似便捷,但背後隱藏的法律風險和詐騙陷阱不容忽視。台灣法律嚴禁任何形式的賭博行為,參與其中將面臨嚴重的法律後果。玩家應保持警惕,避免落入娛樂城詐騙、娛樂城高額獲利騙你投資的陷阱,選擇合法的娛樂方式,保障自身權益和財產安全。 【更多精選文章】 • 你可能也被騙了!線上娛樂城詐欺罪你不可不知 • 玖天娛樂城涉賭資金高達8億!13碩士工程師參與,主嫌落網哭稱「沒賺到錢」 • 假美女真詐騙!鉅城娛樂城涉非法賭博與詐欺,吸金11億被查獲 • 娛樂城詐騙手法名單大公開!TU娛樂城詐騙是真的?看完這篇文章再決定!
2024.07.09
近年來,線上娛樂城在台灣蓬勃發展,也吸引了許多民眾參與。尤其是百家樂,這種遊戲因其簡單的規則和快節奏的遊戲性質,在線上娛樂城上極受歡迎。然而,民眾在線上娛樂城賭博是否會犯法?一直是許多民眾關心的議題。 賭博罪是什麼?構成賭博罪有哪些要件? 根據刑法第266至270條的規定,賭博罪涵蓋了對賭客與賭場經營者的處罰: |賭客 刑法針對賭客的賭博罪,界定為在「公共場合或公眾進出的場所」進行「賭博行為」並「獲取財物」的行為。賭博罪的成立與否與賭博的金額大小有關,並不因為賭博結果的勝負而異。 |賭場經營者 對於賭場的經營者,法律不區分實體場所或網上平台,只要經營者目的為營利,無論是通過通訊軟體或設立賭博網站進行賭博活動,都將依據刑法第268條視為提供賭場或組織聚眾賭博,構成犯罪行為。 構成賭博罪有三項要件 ▪︎ 賭博行為:所謂的「賭博」,指的是依賴偶然事件的結果來確定勝負,而這些結果無法被事先預測。 ▪︎ 在公共場所賭博:賭博若發生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可進入的場所」,即可視為觸犯法律。 ▪︎ 有賭博財物:參與者必須以賭博的方式來爭取財物,這些財物包括金錢或其他有價值的物品,作為賭博的賭注。 只有當這三個要件全部滿足時,才會構成刑法上的賭博罪。 不過,過去因網路具封閉性、私密性及虛擬性而不被認為具公開性,因此多數網路賭博案件最終被判無罪,或僅受到社會秩序維護法的罰款處理。然而,自110年12月28日賭博罪法條修正後,根據新法,任何人只要透過手機、電話或網站進行賭博,即便是與網站直接對賭,也被認定為觸犯賭博罪。 賭博罪罰金多少?犯法會被關嗎? • 賭客:處5萬元以下罰金 • 賭場經營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9萬元以下罰金 賭博罪的處罰因人而異,對於一般賭客來說,根據刑法的規定,這類犯罪屬於輕微,不會被關,最高可處5萬元罰金。 線上娛樂城賭博是否違法? 過去根據刑法規定和法院判決,只有在公共場所或對外開放的場合進行賭博才構成犯罪,因此傳統的網路賭博並不被認定為刑事犯罪。然而,由於網路賭博行為越發猖獗,為了加強法規的約束力,立法院於110年12月28日修正了刑法第266條第2項,將網路簽賭及線上博奕明確納入違法賭博的範疇。 不過,如果是在國內合法經營的線上博弈遊戲網站中,玩家以金錢購買點數卡並儲值於遊戲中僅用於參與遊戲、購買虛擬人物或物品,則這類行為不會被認定為網路賭博罪。 賭博罪相關刑法 • 第 266 條 1.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五萬元以下罰金。 2.以電信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相類之方法賭博財物者,亦同。 3.前二項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4.犯第一項之罪,當場賭博之器具、彩券與在賭檯或兌換籌碼處之財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 • 第 268 條 1.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 第 269 條 1.意圖營利,辦理有獎儲蓄或未經政府允准而發行彩票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 2.經營前項有獎儲蓄或為買賣前項彩票之媒介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 第 270 條(公務員包庇賭博罪) 1.公務員包庇他人犯本章各條之罪者,依各該條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除了面臨法律上的風險,參與線上娛樂城(如 新世界娛樂城)的玩家同時也可能遭遇詐騙問題。部分不法的線上平台會作弊操控百家樂等遊戲的結果,從而使玩家在遊戲中長期處於不利位置。民眾應更加謹慎,遵守法律規定,透過這些法律的規範與個人的自我保護,可以有效避免法律糾紛與經濟損失,確保一個安全且公正的博弈環境。 【更多精選文章】 • 反骨男孩艾瑞絲代言富遊娛樂城線上博弈遊戲是否有觸法呢? • 賭博罪!網路簽賭下注也算違法嗎?台灣賭博罪會被關嗎? • 你可能也被騙了!線上娛樂城詐欺罪你不可不知
2024.06.18
基隆市仁愛區愛三路一處民宅經營天九牌職業賭場,經警方多日監控蒐證,昨(14日)凌晨出動多名警力攻堅,當場逮負責人、工作人員及賭客共25人,當場查扣賭資現金118萬元(含抽頭金),警訊後依《賭博罪》將陳、周男移送法辦,23名賭客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 基隆警第一分局結合推動「社區警政再出發」及「清源專案2.0」盤點高風險犯罪處所,督促警勤區、刑責區員警,針對轄內常遭檢舉及易隱藏的場所加強清查,發現在基隆市仁愛區愛三路一處民宅出入分子複雜,疑有從事賭博情事,立即成立探訪小組連日蒐證,並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 14日凌晨2時許見時機成熟,持搜索票出動大批警力強力攻堅,當場查獲賭場負責人陳、周男及23名賭客在屋內聚賭,並查扣賭資118餘萬元(含抽頭金)、賭具及監視器等相關證物,警方將人全數帶返分局偵訊後,警訊後將陳、周男賭場負責人依《刑法》賭博罪嫌移送法辦,其餘23名賭客賭客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 基隆警第一分局長余中義呼籲,加強重要節日工作期間,沒有法律假期,將加強取締職業性賭場及公共場所賭博之情事,以端正社會良善風俗;同時加強防盜、防搶、防扒及其他刑案發生,以貫徹「治安平穩、民眾安心」之主軸,讓市民平安過好年。
2023.01.16
台南市警五分局執行賭博專案,16日查獲藏身在藝品拍賣場內的麻將賭場,共逮捕37歲黃姓男子等3名工作人員、8名賭客,該賭場短短營業40天,賭資帳冊竟高達1200多萬元,另在專案期間共查獲網路賭博5件5人、六合彩、今彩539簽注站兩件4人,成果豐碩。 市警五分局於9月初得知台南某知名拍賣場內有不法聚賭,且每到晚間名車聚集,由於該處出入複雜,因此展開調查蒐證,得知係由黃男承租拍賣場攤位並以木板隔間做為賭場,賭場內並有擺設多桌麻將,且賭客川流不息。 專案小組蒐證齊全後,持台南地院核發之搜索票,於15日深夜10時發動攻堅,並在現場帶回37歲黃男與另外2名工作人員、8位賭客,現場查扣新台幣13萬餘元賭資、監視器、籌碼等證物,再扣得帳冊,赫然發現該賭場短短營業40天內,賭資來往高達新台幣1200萬多元,令專案查緝員警相當訝異。 全案偵訊後將黃男與把風人員、屋主兼清潔人員以賭博罪嫌移送,其餘8名賭客則以社會秩序維護法處新台幣9千元。 台南市警五分局長洪頂力表示,職業賭博嚴重影響治安,衍生諸多社會問題,五分局要求各分局針對於轄內易為職業賭場流竄之處所,應積極探訪、查處,強力取締以消弭犯罪,給市民一個純淨、安全的居住環境。
2022.09.16
基隆市中山區一處社區民宅經營麻將賭場,基隆警第四分局獲報蒐報,向法院聲請搜索票查緝,將林姓負責人及3名賭客玩得起勁時一舉逮獲,查扣賭資2000元、抽頭金200元,訊後依《賭博罪》將林男移送法辦,賭客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 基隆警第四分局於日前接獲線報,在基隆市中和路一處社區民宅內,入夜後出入複雜,疑似聚賭,立即成立探訪小組連日蒐證,並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 13日深夜11時許見時機成熟,出動大批警力攻堅,當場查獲林姓男子(53歲)負責人、3名賭客以「麻將」聚賭,在場圍觀有6人,現場查扣麻將1組、抽頭金200元、賭資2000元等證物,訊後依賭博罪嫌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基隆警第四分局長陳啓明表示,藉由警方的強力掃賭作為,希能杜絕民眾賭博之惡習,及因「賭」所衍生之其他社會治安事件;另呼籲民眾如有發現可疑或不法情事,請立即撥打「110」報案檢舉,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2022.08.15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曾參加歌唱節目「超級星光大道」並晉級複賽的史修杰,為籌措賭資而向當鋪借10萬元,卻被曾姓當鋪業者發現,史在本票上偽簽母親名字,而持本票到法院聲請裁定,史母具狀聲明異議,並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全案才曝光,新竹地院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判史修杰3年2月徒刑,高等法院今改判2年徒刑。 曾男主張,2016年12月,史修杰拿本票要借10萬,卻在發票欄偽簽造其母簽名。 據了解,史修杰爭議事件不斷,史2010年被控涉妨害性自主罪,遭判刑6月,不久又因販賣三級毒品而入獄,2015年10月縮刑期滿執行完畢。2017年4月史與網友結怨,對方找上門,史母開門應對,卻反遭兒子痛毆就醫,因此鬧上新聞版面。 史指稱,雖未經母親同意或授權,但本票不是他拿去的,而是他在當鋪簽名的,當時他是拿轎車去典當,當時是曾男要他簽上母親和老婆的名字,他並無偽造有價證券犯意,應判無罪。 不過,新竹地院認為,史是大學肄業,又在八大行業上班,卻表示不知本票如何簽名,辯詞不足採信,判他3年2月徒刑。史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高院審酌史的犯行後,今改判2年徒刑。 專業法律諮詢 www.myline.tw 延伸閱讀->色男躲女廁偷拍OL如廁被發現遭逮 依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刑2月
2020.02.20
屏東地檢署指揮屏東調查站、刑警大隊及高雄市警方聯手查獲總統選舉簽賭站,逮捕陳姓與黃姓2位組頭,並傳喚數名賭客,賭盤開出40萬的讓票數供賭客下注,每注金額都在5萬元以上,檢察官晚間訊後,依涉嫌賭博罪諭令陳、黃2人各以20萬及8萬元交保。 距離正、副總統及立委選舉投開票日不到一個月,為防止地下組頭操作賭盤影響選情,屏東檢警調全面加強情蒐,據報得知陳、黃2人涉嫌在高屏地區經營地下六合彩簽賭站,並於選舉期間開設大選賭盤供賭客簽賭,今天兵分多路前往2人相關處所進行搜索,扣得手機及記事本等證物。 檢警調查知,擔任組頭的陳、黃2嫌,開出蔡、韓兩陣營讓票數40萬票的賭盤,供賭客以匯款方式下注,再從中抽頭,每注金額都在5萬元以上,多名賭客陸續被傳喚到案,檢察官今天晚間訊問後,認為陳、黃2人涉及賭博罪嫌重大,分別諭令20萬元及8萬元交保候傳。 專業法律諮詢 24hr.sgts.com.tw
2019.12.17
法網恢恢 疏而不漏 台北市萬華頭北厝幫的一名大哥,綽號「豆漿」的王春成,日前因為涉嫌在公園經營地下賭場,遭到台北地院判刑三個月,但他不想去坐牢棄保躲了起來,不過就這麼巧,一名在10年前抓過他的資深刑警,日前剛好在廣州街碰到「豆漿」,正在跟小弟交代黑幫事務,當場將他扭送法辦。 專業法律諮詢 www.myline.tw
2019.12.15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基隆市愛四路廟口「宏福」電子遊藝場,擺放遊戲機台與賭客對賭,被檢警查獲在店內另闢密室,供賭客兌換現金。基隆地檢署調查後,將陳姓負責人依賭博罪嫌起訴,受雇的3名女開分員則因坦承犯行,全獲緩起訴處分。 警政署督察室靖紀小組等單位,接獲檢舉位於基隆市愛四路廟口內「宏福」電子遊藝場經營賭博電玩,檢警暗中調查,掌握業者與賭客換錢手法後,10月8日前往搜索,查扣櫃台營業現金2430元,水滸傳、滿天星、彈珠檯等37台遊戲機台,將陳姓負責人、張姓、林姓與王姓等3名女開分員及2名賭客與等多人帶回偵辦。 賭客以1比20比例購買分數後,由開分員幫賭客在想玩的機台上開分,賭客即可將點數押注與機台對賭,若押中依機率不同,可獲得倍數不等的積分,若未押中,則扣除下注的點數。 起訴書指出,陳姓負責人以每個月2萬5000元薪資,自2009年起雇請張姓等3名女開分員在店內輪班替客人開分。 賭客可以把機台內積分,向開分員換取面額500、1000與5000的再玩卡,下次再玩或以1比1的比例與開分員兌換現金。 檢方調查後,依賭博罪嫌起訴陳男,張姓、王姓與林姓3名開分員則因坦承與賭客兌換現金的經過,檢方給予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1年,須支付公庫3萬元及參加法治教育3小時。 起訴書指出,開分員換現金給賭客時,把現金放在店內密室桌子的桌墊下,再由賭客至密室拿取現金。 專業法律諮詢 taiwan.molybdenum.com.tw
2019.12.12
台中市豐原鴿友俱樂部會長賴信機,5年前舉辦賽鴿賭博,賭客總下注金額達2億3000萬元,賴嫌從中抽頭1200餘萬元,經警政署接獲「美國善待動物組織」檢舉查獲,台中地院二審依賭博罪將賴信機判刑1年,緩刑3年,並向公庫支付600萬元,另再沒收犯罪所得50萬;王姓女會計被判刑9月,緩刑3年,並向公庫支付20萬元。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至於下注的184名賭客,被依賭博罪處罰金新台幣5000元至2萬5000元不等,其中29人賭輸未獲彩金,其餘155名賭客獲彩金,法官裁定沒收贏得彩金的三分之一,共沒收2220萬餘元。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彥良表示,「美國善待動物組織」(PETA US)在全世界各地尋找虐待動物犯行,於2014年間將成員在台灣蒐證的虐鴿紀錄片,向我國行政院舉發,檢舉賽鴿協會涉嫌凌虐鴿 子及牽涉鉅額賭金,經警政署向台中地檢署報請偵辦。 偵辦檢察官林依成看過紀錄片後,他表示賽鴿被關在狹窄的小鐵籠內、籠內糞便一大堆,而鴿主下重注,因賽鴿輸了,氣得將賽鴿擰死、或割頸殺死,認定鴿主確有凌虐行為,而展開偵辦。 檢察官查出,賴信機(66歲)藉主持賽鴿活動的機會,經營賭博抽佣 牟利,致使簽賭者玩物喪志,重者傾家蕩產,且比賽簽賭金額數目及規模鉅大,所生危害性非輕,惟念賴嫌及女會計王婦(56歲)犯後有悔意,請法官從輕量刑、宣告緩刑,以啟自新。 檢審查出,豐原鴿友俱樂部會長賴信機,以時薪200元僱王婦負責處理賭客簽賭帳務,去年舉辦春季及冬季北海比賽,由會員先將參賽的成鴿送至鴿友俱樂部掛上腳環,繳交3000元至6000元不等費用。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賴信機於開賽前,收取會員下注的春季賽鴿賭金500萬、及冬季賽鴿賭金5000萬元,共有1萬多隻鴿子參賽,以飛行時間最少的前70名為優勝。 賴信機也接受會員彼此間的相互對賭的賭金,比賽方式分為單隻、雙隻、參隻、肆隻、伍隻及陸隻插組,春季賽鴿收賭金1500萬、冬季賽鴿收近兩億元賭金。 2014年的春季、冬季賽鴿,下注金額高達2億3000餘萬,賴信機從中抽取佣金1200餘萬元。檢警於2014年底、2015年初前往賴的住處及豐原區鴿友俱樂部搜索,查扣賭金1767萬451元、4895萬9517元,共計查扣賭金6662萬9968元。
2019.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