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宏福」電子遊藝場闢密室換現金 負責人依賭博罪起訴
2019-12-12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基隆市愛四路廟口「宏福」電子遊藝場,擺放遊戲機台與賭客對賭,被檢警查獲在店內另闢密室,供賭客兌換現金。基隆地檢署調查後,將陳姓負責人依賭博罪嫌起訴,受雇的3名女開分員則因坦承犯行,全獲緩起訴處分。
警政署督察室靖紀小組等單位,接獲檢舉位於基隆市愛四路廟口內「宏福」電子遊藝場經營賭博電玩,檢警暗中調查,掌握業者與賭客換錢手法後,10月8日前往搜索,查扣櫃台營業現金2430元,水滸傳、滿天星、彈珠檯等37台遊戲機台,將陳姓負責人、張姓、林姓與王姓等3名女開分員及2名賭客與等多人帶回偵辦。
賭客以1比20比例購買分數後,由開分員幫賭客在想玩的機台上開分,賭客即可將點數押注與機台對賭,若押中依機率不同,可獲得倍數不等的積分,若未押中,則扣除下注的點數。
起訴書指出,陳姓負責人以每個月2萬5000元薪資,自2009年起雇請張姓等3名女開分員在店內輪班替客人開分。
賭客可以把機台內積分,向開分員換取面額500、1000與5000的再玩卡,下次再玩或以1比1的比例與開分員兌換現金。
檢方調查後,依賭博罪嫌起訴陳男,張姓、王姓與林姓3名開分員則因坦承與賭客兌換現金的經過,檢方給予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1年,須支付公庫3萬元及參加法治教育3小時。
起訴書指出,開分員換現金給賭客時,把現金放在店內密室桌子的桌墊下,再由賭客至密室拿取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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