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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個資共有5筆結果

  • 【個人資料保護法】恐怖!偵查隊小隊長利用職務之便偷查「前女友個資」

    新竹縣警局竹北分局前偵查隊小隊長李男竟涉嫌偷查前女友個資,不僅如此,他連前女友的全家人都查了一遍,直到前女友察覺報警提告,全案才因此曝光。新竹地院審理後,依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將李男判刑5月,緩刑2年。並須向國庫支付5萬元。 法官調查,李男在擔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偵查隊小隊長期間,竟4度以他個人帳號登入智慧分析決策支援系統,並在用途欄輸入「偵辦刑事案件」,查詢條件還輸入一名李姓女子的身分證字號,藉此查得李女的個資。 據《自由時報》報導,兩人關係為前男女友,但沒想到李男卻趁機調查李女個資,就連李女的父、母、兒子、哥哥、弟弟、兄嫂、公公、婆婆的資料也都查了一遍,行徑相當詭異。 法院審酌,李男身為警員,應該知道公私分明,但他竟利用職務之便,非法蒐集李女的個資,侵害人民對公權力的信任與信賴,但因李男僅止於蒐集階段,並無加以處理、利用,且犯後坦承犯行,法官最終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之非公務機關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判他5個月徒刑,緩刑2年,並應於判決確定1年內,向公庫支付5萬元。  

    2023.05.10

  • 【個資法、妨害秘密罪】台版N號房事件 立委呼籲立專法保護

    檢警上禮拜偵破國內2大偷拍論壇,犯人不僅透過販售偷拍的私密影片,甚至還附上被害者個資,至少有287人受害,裡頭包含許多未成年少女,宛如台版「N號房」事件。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今舉行記者會表示,事件背後藏著龐大黑暗的色情影片「變態產業鏈」,但現行罰則真的過輕,中央必須面對制度漏洞,並訂定「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專法,保護被害人。 王婉諭指出,現行法令未成年被害人可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進行追訴,不過在刑度上,製造影片刑度是3年以下,實務上刑度通常落在6個月,而罰金只有100萬元,與獲利差距甚大,散佈影片罰金500萬元與經營論壇獲利相比較,更是不成比例。 王婉諭表示,未成年被害人可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給予完整保障,但成年被害人僅能使用「個資法」、「妨害秘密罪」進行追訴,法務部雖提出刑法修正案,要另定未經同意散佈性私密影像的罪責,但最需要的影像即時下架、事發後心理協助,都還是需要另立「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專法才能處理。 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陳孟秀表示,此案的張姓嫌犯在2018年就被警方抓到偷拍女子如廁,並在去年判決有罪,但他在偵審期間並未停止偷拍行為,甚至針對女高中生製作偷拍狩獵計畫,受害人數近百人。張嫌販賣影片對象為2大偷拍影片論壇,採會員制,不但附上被害人姓名、FB、IG等個資,其中一個網站還標榜均為未滿18歲兒少的性私密影像,更驚人的是,2個網站會員數高達25萬人,不亞於韓國N號房事件中的26萬會員數。 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教授陳宜倩呼籲,唯有即時下架,才可能減輕傷害發生,社會也必須認知當遭遇他人性私密影像外流時,不點閱、不分享、不消費,才可能根絕傷害,社會上許多對女性的性與身體的汙名與評價,導致許多女性不敢出面成為訴訟主體,這部分極須整體社會轉變相關態度,勿再以「不雅」影片稱呼性私密影像,讓女性承受過多社會評價,而是將焦點回歸到女性所遭受侵害的性自主權及隱私權。

    2022.01.17

  • 不滿「不讀不回」被疏遠分手 女臉書曝個資依違反個資法遭判刑

    圖/記者陳鳳麗攝 南投縣有年輕女子因短暫交往男友跟她疏遠,對其LINE訊息不讀不回,怒氣難消下到多個臉書社團大罵該男是「渣男」,並曝光男子的住址和工作,被前男友提告,南投地院法官近日以違反個資法罪名,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這名簡姓年輕女子2年多前與某男子因工作結職進而交往,但出遊幾次後,該男子就認為兩人個性不合而逐漸疏遠,簡女多次傳LINE男方都不讀不回,讓她極為不滿,於是從去年開始到今年元月,就到「爆」字開頭等多個臉書社團PO文,大罵這名男子「渣男」,並明確寫出男子的名字、住在哪一里,甚至連住址也都曝光,有的臉書社團還寫出男子到何處工作。 該名男子大為光火而報警,簡女被南投檢方以違反個資法罪嫌起訴,南投地院法官在審理該案期間,簡女雖承認曝光男子個資,但卻不願與該男子和解。 南投地院法官認為,簡女與男子有情感糾紛,沒能克制情緒及理性處事,接續在不特定多數人得以瀏覽的網頁上發表公然侮辱及誹謗他人文章,甚至揭露男方個人資料,缺乏尊重他人人格及名譽的法治觀念,並使他人的隱私受到嚴重影響,因此以「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簡女2個月的徒刑,得易科罰金,若易科罰金折合6萬元。 專業法律諮詢 https://www.newresidentmatch.com/ 延伸閱讀->求職謊稱有高考電機技師資格 遭依詐欺取財罪起訴

    2020.12.22

  • 洩漏個資!退輔會2職員依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消息等罪判刑2年10月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市榮民服務處李姓專員及吳姓輔導員,負責管理已故榮民遺產,卻涉嫌將榮民的出生日期、戶籍地、遺產資料等個資,洩漏給代辦已故榮民遺產繼承的陳姓業者,其中李男還收賄4萬元,退輔會將兩人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公懲會日前判李男撤職並停止任用兩年、吳男降二級改敘。 2014年至2018年間,李男利用職務之便,登入電腦查詢應保密的已故榮民身分或遺產資料,洩漏給陳姓業者,並收受賄4萬元;吳男也於2016年至2017年間, 將已故榮民身分或遺產資料洩漏給陳姓業者,一審去年9月分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及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消息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2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吳男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公懲會依法院判決及桃園榮服處考績委員會議紀錄,認定兩人除觸犯刑法外,也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為維護公務紀律,自有予以懲戒必要。 公懲會審理時,李男供稱,會將已故榮民遺產資訊告知業者,是希望藉此能夠尋獲已故榮民在中國的遺產繼承人,能讓已故榮民得以落葉歸根,使中國親屬繼承已故榮民的遺產,慰藉其遺願,並無進一步圖利行為,收賄4萬元是他一時糊塗,考量到房貸壓力才收下,對此他深感懊悔自責不已。 吳男則說,對軍中袍澤因國共戰爭,導致兩岸親屬隔絕數10年無法彼此聯絡,及身後事難以順利由中國親屬辦理等問題,感觸頗多,才會一時失慮將已故榮民包括祖籍所在等資料交付代辦業者,不知這樣觸法。 專業法律諮詢 www.newresidentmatch.com 延伸閱讀->渣男2天內性侵姊妹花高達7次 甚至大玩3P 依對幼女性交等罪判刑5年

    2020.02.24

  • 雄獅洩36萬筆個資 消基會提團訟一審敗訴

    洩漏個資? 提團訟敗訴 難以認定有過失 雄獅旅行社前年外洩36萬筆旅客個資,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後來替25名消費者提起團體訴訟,共求償450萬餘元,成為我國首宗個資法團訟案件。士林地院審結,認為雄獅案發後隨即報警並發布重大訊息,且已採行符合個資法規定的安全措施,加上本件是因第三人入侵所致,難以認定雄獅有過失,判決免賠,可上訴。   消基會主張,雄獅作業系統在2017年5月遭不明人士入侵,導致消費者個資外洩,部分消費者陸續接獲佯稱是雄獅員工的詐騙電話,受到財產損失,甚至有一名消費者被騙金額達68萬餘元,消基會因此代替這些被害人向雄獅求償共450萬9579元。   但雄獅辯稱,旅客個資會外洩是因境外不法人士惡意攻擊員工電腦所致,不代表公司有違反個資法規定,且事發後立刻公告周知,已善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此外,雄獅也是不法行為的受害者,後來也以電話、簡訊通知客戶注意避免詐騙,盡最大努力維護客戶權益,並持續致力於資安防護措施。 士院認為,雄獅提出的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符合規定,且雄獅系統是遭第三人惡意入侵,並非管理不當;此外,以現今科技仍無法完全防堵駭客攻擊,不能僅以電腦系統遭到入侵,就推論雄獅違反個資法相關規定或有疏失。   士院也說,雄獅案發後立刻報警,並以發布重大訊息方式對外說明,可認已採取適當防護行為避免可能發生的財產損失,加上消基會無法證明詐騙與個資外洩間的因果關係,基於求償無理由,判雄獅免賠。 專業法律諮詢  www.russiabrideagency.com

    2019.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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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關於個資法

    什麼是個人資料? 隨著臺灣社會的進步,對於「隱私權」的意識也逐漸增加,人們漸漸體會到有關個人重要的資訊,其他人不能任意蒐集、處理和利用。目前臺灣針對個人資料的保護,也有「個人資料保護法」做規範。 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定義的「個人資料」內容有很多,其中的關鍵在能不能看到資料就可以辨認知道是誰。在各種個人資料中,其中部分比較敏感的個人資料(通常合稱「特種資料」),包含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原則上除了個人資料保護法所規定的6種理由,是不可以蒐集、處理和利用的。其他的資料,則屬於一般個人資料。

    2021.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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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震驚!健保署科長外洩民眾個資13年,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

    太誇張了!怎麼能將民眾的個資外流根據自由時報新聞報導: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驚傳有「內鬼」外洩民眾個資!已退休的健保署前主秘葉逢明、在職的健保署承保組科長謝玉蓮、承保組職員李仁輝等3人,被健保署內部職員檢舉,涉嫌從內部系統偷查民眾的健保個資;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兵分5路搜索健保署及3被告住處,原依可處3年以下徒刑之刑法洩漏或交付國防以外機密罪偵辦;不過,謝女於今凌晨4時許訊後,被改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諭令10萬元交保,案情急速升溫。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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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震驚!健保署科長外洩民眾個資13年,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

    太誇張了!怎麼能將民眾的個資外流根據自由時報新聞報導: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驚傳有「內鬼」外洩民眾個資!已退休的健保署前主秘葉逢明、在職的健保署承保組科長謝玉蓮、承保組職員李仁輝等3人,被健保署內部職員檢舉,涉嫌從內部系統偷查民眾的健保個資;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兵分5路搜索健保署及3被告住處,原依可處3年以下徒刑之刑法洩漏或交付國防以外機密罪偵辦;不過,謝女於今凌晨4時許訊後,被改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諭令10萬元交保,案情急速升溫。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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