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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戰惡狼邵招明性侵女房仲竟有續集?依強制性交罪重判9年

2019-12-26


曾受過三棲特戰訓練的宜蘭縣男子邵招明,雖然曾藉口看屋性侵女房仲未遂被判刑七年半入獄,沒想到出獄後仍未悔悟,竟佯稱是警察,騙有輕度智能障礙的22歲男子阿強(化名)在路邊小解已觸法,先搶走他的手機,再逼迫替他口交,發生性關係,一審依強制性交罪重判邵9年、強制罪判6月,上訴後,高等法院今判決駁回上訴。可上訴。

44歲的邵招明聆判後,當庭二度詢問合議庭「我可以上訴吧?」法警押解他還押看守所時,邵喊冤,指控「司法不公」,邵稱「我從頭到尾都沒有做」,怪罪法院怎能憑著告訴人片面說詞、用測謊機器來判他的罪,他不服氣,要上訴最高法院。

判決指出,邵招明有毒品、竊盜、傷害及妨害性自主等前科,其中,邵2008年間因性侵女房仲未遂,被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判刑7年6月,於2016年5月中旬執行完畢,2017年3月又假借看屋,持刀脅迫女房仲,逼她脫光光,洗劫財物7000元逃逸,今年1月被最高法院判刑8年定讞。

本案是邵男於2017年5月24日凌晨1、2時許,駕車載著友人,行經宜蘭縣礁溪鄉蘭城橋旁堤防時,見一名有輕度智能障礙的男子阿強騎腳踏車經過,並在路旁小解,邵男隨即下車向阿強佯稱是警察,言談中發現阿強智能不足,而要求他把隨身包包內物品交出,還稱阿強在該處小解暴露下體,已涉嫌公然猥褻,強令他上車,並搶走其手機,隨後把阿興載往宜蘭市區。

當天凌晨3時許,邵先載友人返回宜蘭市租屋處後,接著載阿強到他的住處,強迫阿強替他口交,及發生性行為。不過,一、二審依據阿強和其母證詞、邵男被問及有無對阿強口交等測謊結果顯示有不實反應等證據,認定邵犯行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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