慟!婚變男燒炭害死2稚兒命 一審依殺人等罪重判20年
2020-01-10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台南市永康區中正北路1棟公寓大樓於去年6月26日凌晨發生父子3人燒炭尋短命案,3人經送醫急救,5歲兒子與6歲女兒急救無效不治,29歲黃姓父親急救後恢復意識。台南地院今天宣判黃男為婚姻挫折燒炭尋短、剝奪1對子女生命權,依殺人等罪判20年重刑。
檢方調查,29歲的黃姓男子是5歲黃姓男童與6歲黃姓女童的父親,黃男明知這1對子女都是稚齡兒童,卻因為自己婚姻挫折,竟萌生帶1對子女尋短的壞念頭。
去年6月25日深夜11時許,黃男在南市永康區中正北路的公寓住處,利用1對兒女熟睡時,在房內燃燒炭火,黃男也躺臥在臥房,並把臥室內的門窗以膠帶封住,使得黃男的1對兒女遭受一氧化碳中毒後窒息死亡。直到6月26日凌晨零點許,有民眾發現黃男房間散發燒炭煙味,大樓管理員報警處理,警、消人員才發現父子3人躺臥於房間內,3人被送醫後,黃男獲救存活;其1對子女不幸身亡。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法官認為,黃男沒有犯罪紀錄,僅因自己遭逢婚姻破裂等壓力,不思以己力扶養兩稚子,竟以燒炭方式同時殺害無辜兩童,考量被告犯後坦承犯行、供稱是因婚姻受挫、經濟壓力、其母可能不願繼續照顧,擔心2童會無人照顧等原因,才會以此方式一起赴死,因此判處20年徒刑,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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