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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老鼠!電訊公司員工侵占貨款7千多萬 依業務侵占等罪判9年6月

2020-01-14
哈拉網通養了6年的「大老鼠」!童姓女員工100年間取得公司會計系統的帳號及密碼,每月進入會計系統竄改帳目,蠶食鯨吞手法侵占貨款7千餘萬元,該公司手機生意正夯,卻不見利潤,都被她拿去置產、買包包、出國旅遊、奢華享受,一審判8年6月,兩年來只還1千多萬,台中高分院改判9年6月。

此案檢方查扣董女在大里區、清水區二棟房屋,經不動產變賣,及帳戶中查扣現金,總計得款1123萬餘元,尚有6250萬元沒還,也未與公司和解。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台中高分院指出指出,童女(45歲)是哈拉網通電訊公司員工,負責與各大網路購物網站廠商接洽、處理手機商品出貨事宜,100年間某主管交代她登打資料,讓她有機得知進入該公司會計系統之帳號與密碼,沒想到她心懷不軌,記下帳號及密碼。

100年2月起暗中進入竄改該公司會計資料,她手法是每支手機出售單價1萬,改為5000元,出售數量1000支,改為2000支,如此一來總數不變,多出1000支手機,這1千支私下轉賣出去謀利。

據了解,該公司發現這幾年手機生意正夯,卻不見利潤,期間董事會還一度增資2000萬仍腐蝕殆盡,106年7月董事長決意清查,拿出存擋的交易紙本明細,以人工一一清查核對,查出童女涉嫌從100年間至106年間,總計侵占7374萬餘元。

童女坦承犯行,追查發現她這幾年購入不動產、還債,年年招待親友出國旅遊多次,每月信用卡費30、40萬元,生活奢侈。查扣她帳戶現金302萬餘元、匯給姐姐210萬元及兩筆土地、一筆房產,全部查扣,已變賣得款1123萬餘元。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童女一審被判8年6月,她認為判太重而上訴,檢察官卻認為判太輕,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業務侵占判8年,妨害電腦罪判1年6月,妨害電腦罪可易科罰金,合計9年6月。

哈拉網通主要業務手機零售、家電材料批發、未分類其他業務及辦公室支援服務、電路工程等,經該事件後公司已全面更改會計系統,防範再出現類似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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