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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先辦婚宴? 不! 先登記再說-結婚登記申請書

2019-11-06

引用來源網址:https://www.gov.tw/Form_Content.aspx?n=21595FA41A9EE70A&sms=CE45CBF44B3CA591&s=09FCFC86A9E394E2

結婚就是要先登記!

 

到戶政事務所時須攜帶及注意事項:
1. 雙方當事人的國民身分證,若為外籍人士需帶護照
2. 戶口名簿
3. 2年內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各1張
4. 換發國民身分證工本費每張50元
5. 結婚書約(需有2位年滿20歲以上證人簽名或蓋章)
6. 換發戶口名簿規費每份新臺幣30元
7. 若需結婚證明書規費為每張新臺幣100元
8. 注意:結婚雙方當事人都需親自到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結婚才算生效


登記結婚當天流程:
1. 至戶政事務所抽號碼牌
2. 開始登記、繳交相關文件及填寫好的結婚書約
3. 繳費、領取相關文件及身分證
4. 大功告成!恭喜兩位已成正式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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