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魔逃死劫
判決書指出,47歲凌男3年前網路認識家住高雄的廖女(45),交往後陷入熱戀,廖女因此離婚,搬到台中與凌同居4個月後,卻發現他脾氣暴躁,還向她借款上百萬元,決定搬回高雄。
前年5月1日凌晨,凌男不滿廖女要分手,並認為她另結新歡,於是約廖女前往高雄一間超商見面後,載往附近摩鐵「休息」,並趁她沐浴期間,將先前購買的5顆安眠藥及農藥摻進優酪乳,甚至在性交過後騙她喝下昏迷時,再持自備塑膠袋勒斃她,後經摩鐵員工察覺不對勁,前往房間查看,發現廖女躺在床上已無反應,立即報警處理。
凌涉嫌殺人案,高雄地院和高雄高分院均判處無期徒刑,經上訴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高雄高分院上午九點更一審宣判,仍然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