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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向法院請假必須填寫聲請變更期日狀

2019-11-12

引用來源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07.asp

有重要事情,官司能不能請假?


一般來說請假變更日期是可以更改日期的,但需正當理由,且需要法院或法官的同意
一、民事案件,如果有委任訴訟代理人的話本人可以不用到場,所以找人幫你開庭也是一個辦法。另外,如果是要寫請假狀的話要附證據,以工作無法去開庭當理由一般來說不會被認為是正當理由。還是有法官會認為這樣是沒有正當理由不去開庭,民事訴訟的話有可能因此做不利於你的認定。

二、刑事案件,你不去的話除非生病還要附證據,就算是真的生病法官也未必會相信,還有法官拿著病歷說要函詢醫院看是不是真的生病的。另外,我認為還是去開庭一下比較好,第一印象很重要。律師在遇到開庭跟其他行程,如果真的沒辦法請假的話(法官不准的話就是不准,那也沒辦法),會第一優先的考慮還是要去開庭(挪開其他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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