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懲戒移送書 公務員懲戒法第24條 各機關直接將所屬薦任9職等或相當於9職等以下的公務員,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戒時,應以移送書移送,並且按照被付懲戒人的人數,檢附移送書的繕本。 詳細情況歡迎洽詢 www.legalweb.com.tw 移送書
公務員懲戒法第24條 各機關直接將所屬薦任9職等或相當於9職等以下的公務員,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戒時,應以移送書移送,並且按照被付懲戒人的人數,檢附移送書的繕本。 詳細情況歡迎洽詢 www.legalweb.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