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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航前座艙長吸金案|法律深度解析

2025-09-19

引用來源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321/9012702?from=udn-relatednews_ch2

本篇文章將完整解析華航前座艙長牟孝儀吸金案,從案件背景、審判歷程、法律依據到社會意涵,深入探討其對台灣金融法制與投資行為的警示作用。

案件背景

華航前座艙長牟孝儀(原名牟明哲)退休後,涉入大規模吸金案。他與妻子陳學敏、友人盧育玫,自2014年起對航空圈人士推銷「低於銀行牌價購買外幣」的投資方案,號稱有特殊管道可以套利。由於航空業同仁間人際緊密,這項計畫很快獲得許多空姐信任。

根據調查,牟孝儀共吸收資金約新台幣1億2579萬元,陳學敏約1100萬元,盧育玫約3608萬元。部分受害者投資金額高達1600萬元。2017年間,牟孝儀在投資群組中承認「公司現金流困難、可能賣房還債」,卻仍持續向投資人催繳資金,導致最終受害人損失慘重。

投資方案表面上是外幣套利,實際上運作模式接近「借新還舊」的資金池,存在高度風險。
審判歷程

案件經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後,法院認定三人違反《銀行法》,並涉及《刑法》詐欺取財罪:

  • 牟孝儀:有期徒刑8年6月
  • 陳學敏:有期徒刑8年
  • 盧育玫:有期徒刑9年

三人不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牟孝儀為主導者,責任重大,加重刑度至9年6月;陳學敏改判7年6月;盧育玫維持9年。

關鍵法律依據
法律 內容要點 本案適用
銀行法 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吸收存款或募集資金。 牟等人對不特定投資人吸金,構成違法。
刑法第339條 以詐術使人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即為詐欺取財。 以「低於牌告價匯率」的不實承諾,使投資人誤信而出資。
法院見解與量刑理由

法院在判決書中提出以下重點:

  • 金額龐大(超過新台幣1.5億元),影響嚴重。
  • 受害者多為同事、熟人,破壞信任基礎。
  • 行為持續多年,非單一事件。
  • 牟孝儀為核心人物,具主導性。
  • 被告缺乏積極賠償與明顯悔意。

法院因此認定,必須透過加重刑度彰顯警示效果,避免社會大眾對金融秩序失去信任。

投資風險與社會意涵

此案突顯「熟人投資圈」的風險。許多空服員因同事關係而降低警戒心,結果投入巨額資金。法院透過嚴懲,釋放出「任何非法吸金行為都將嚴格追究」的訊息。這也提醒社會大眾:

  • 投資前務必查核合法牌照與契約。
  • 避免因熟人推薦就掉以輕心。
  • 對「保證高報酬」「特殊管道」保持警覺。
  • 保存對話紀錄、轉帳憑證,作為日後證據。
結論

華航前座艙長吸金案是一個結合金融詐欺與熟人信任的典型案例。二審法院將牟孝儀的刑度由8年6月加重至9年6月,傳達司法對非法吸金零容忍的態度。對社會大眾而言,本案提供了一個重要提醒:投資並非單靠信任,更須以法律合規為基礎。

法律的作用不僅在於懲罰行為人,更在於教育社會、強化投資風險意識。唯有建立健全的金融監管與投資文化,類似案件才能逐漸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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