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表單下載:家事聲請狀-聲請確定因災失蹤人死亡

2019-11-22

引用來源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06.asp

辦理時注意事項

 
1.有事實足認確實因災害死亡而未發現屍體者,聲請人應於災難發生後一年內,向法院提出聲請。
2.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目前有採集失蹤人之子女及父母口腔唾液檢體或含失蹤者檢體DNA之比對鑑識服務項目,請至「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服務項目與標準/無名屍DNA比對服務」 網頁查詢,或向各地警察機關洽詢。
3.收到法院確定死亡之裁定後,應於30日內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其後續辦理事項,可參考我的e政府網站『死亡登記後續辦理事項』。


詳細情況歡迎洽詢  www.russiabrideagency.com
律師事務所平台
專業法律119團隊提供『最即時、最隱密、不限時』的解答與服務。 專辦:民事刑事訴訟辯護、離婚官司、財產糾紛、車禍賠償。 即時諮詢。勝訴率高。收費親民。法律權威。安心託付。律師推薦。服務: 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 訴願及行政訴訟, 律師諮詢。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