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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障男拿鐵鎚活活打死哥哥 認手段凶殘依殺人罪判7年半

2020-10-13

圖/示意圖

罹患思覺失調症的樊姓男子與同住的哥哥感情很好,但長期受精神疾病所苦,無法外出工作,哥哥不計嫌照顧他,但樊男卻在發病時拿鐵鎚打死哥哥,伴屍3天才被人發現,檢方起訴時雖請求減刑或免刑,但法官認為手段凶殘仍判他徒刑7年半,入監執行前應到相當處所監護4年。

去年10月1日下午,樊姓男子在高雄市鼓山區的家中拿鐵鎚活活把哥哥打死,他殺了哥哥之後,還把身上染血的衣物脫掉,光著上半身在家門口前來來回回,鄰居當時雖然有聽到疑似拍門的慘叫聲,但當時也沒有多起疑心,直到3天後,哥哥的宋姓友人見到樊男凌晨3點獨自坐在巷口檳榔攤前,直覺有異上前探問,才驚覺出大事。

當時樊男告訴宋:「哥哥被打死了」,宋急忙拉著樊回家,看到死者已倒臥在血泊中,頭部、身體已被鐵鎚砸爛,還發出陣陣惡臭,宋趕緊報警,警方趕到現場時,詢問樊男有沒有看到凶手,樊向警方說,是一個年約35歲的人依照哥哥的心願把他打死。

由於樊男說話顛顛倒倒,且手指疑似還沾有死者血跡,警方懷疑其說法,經過仔細詢問,樊又改口說是哥哥想不開,叫他用鐵鎚敲打額頭、牙齒和下體恥骨等部位,當他打完後,還看到哥哥的靈魂有出來查看他做得對不對。

檢方偵訊時,家人稱樊男20幾歲罹患輤神疾病發病後,不但有虐猫狗的暴力傾向,甚至還曾持凶器傷人、砸車,住院20多次、長期服藥都不見改善,生活得靠死者照顧。此次發病後,樊男殺死哥哥,雖然被檢方依殺人罪提起公訴,但檢察官認為,他們兄弟彼此感情很好,平時相互扶持羈絆很深,卻因樊男長期受精神疾病所苦才會殺死哥哥,情輕法重,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向法官請求減輕或免除其刑,若未達免刑標準,則應在坐完牢後,讓樊男去相當處所施以監護處分。

高雄地院審理期間,公訴檢察官開庭時求刑7年,法官認為樊姓男子持鐵鎚活活打死哥哥,手段凶殘,今依殺人罪判樊姓男子徒刑7年半,入監執行前應到相當處所監護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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