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被人誤會已死亡記得申請-陳報狀-陳報生存

2019-11-29

引用來源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06.asp

失蹤不一定死亡!

 
失蹤人在被宣告死亡前,向法院報告自己還活著。(其他知道失蹤人生死消息的人也可參考本狀寫法向法院報告)
要注意如失蹤人期滿7年,為死亡之宣告、失蹤人為八十歲以上者,得於失蹤滿三年後,為死亡之宣告、失蹤人為遭遇特別災難者,得於特別災難終了滿一年後,為死亡之宣告。

詳細情況歡迎洽詢  taiwan.molybdenum.com.tw
律師事務所平台
專業法律119團隊提供『最即時、最隱密、不限時』的解答與服務。 專辦:民事刑事訴訟辯護、離婚官司、財產糾紛、車禍賠償。 即時諮詢。勝訴率高。收費親民。法律權威。安心託付。律師推薦。服務: 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 訴願及行政訴訟, 律師諮詢。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