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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運700噸垃圾倒宜蘭 業者、地主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判刑1-2年不等

2020-02-21


宜蘭員山、頭城、冬山等私有地去年7月間遭新北市垃圾入侵,被業者濫倒700公噸垃圾;全案經宜蘭地方法院審結,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涉案的環保吳姓、李姓環保業者,被判1年2個月徒刑,謝姓清運業者判2年徒刑,另名游姓地主,因涉嫌偷倒垃圾,也被判1年2個月。

頭城鎮烏石港附近的公有地,去年7月被人偷倒壓縮的太空包垃圾,冬山鄉第二公墓的聯外道路,也出現大型太空包。檢方獲報後,指揮環保局、宜蘭縣調查站、宜蘭縣警局組織專案小組介入偵辦。

判決指出,李姓、吳姓男子為新北市捷進公司、禾灃公司的廢棄物處理廠業者,因廠區囤放廢棄物過量,被新北市環保局要求改善,兩人找上未有合法執照的謝男處理。

謝男受託後,以每公噸3500元至4000元代價清運李男、吳男廠區垃圾,再用每車1.5萬元價格,請徐姓、陳姓兩名司機,將廢棄物載送至宜蘭,並以1萬至8萬元,將垃圾倒至許姓、周姓、游姓等地主土地。但游男因土地被鄰居抗議惡臭,反將回填垃圾載至利澤、冬山等空地囤放。

合議庭認為,李男受雇捷進公司,吳男則為禾灃公司負責人,兩人均有違反廢清法紀錄,卻未遵行環保法規,各判1年2個月,捷進、禾灃則依法科處100萬罰金。

合議庭還調查出,謝男總計在宜蘭濫倒700公噸廢棄物,如以每公噸收取3500元計算,獲利至少超過245萬元。

受託的謝男屬累犯,處2年徒刑,不法所得245萬餘元沒收。

至於許姓、周姓地主,事發後已將廢棄物清運焚化處理完畢,處1年2個月徒刑、緩刑3年,犯罪所得沒收。陳姓、徐姓司機各判1年徒刑、緩刑3年,6萬元犯罪所得沒收。游姓地主因將廢棄物丟置公有地,判1年2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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