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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職務之便
侵占千萬
判刑定讞
保全公司姚姓運鈔員積欠賭債,今年3月間利用到各銀行自動櫃員機補鈔機會,侵占鈔匣內現金1530萬餘元,為掩飾犯行補回193萬餘元,檢警逮獲他時,查扣贓款843萬,並在他的銀行帳戶查扣26萬,台中高分院依業務侵占罪將他判刑3年6月,並追繳未扣案的467萬元。全案定讞。
合議庭審酌,姚姓男子(40歲)長期擔任某家保全公司運鈔員,本應克盡職守,然因自身積欠賭債,即趁職務之便,利用公司管理鈔匣上漏洞,先後侵占公司交與他運送的款項,所侵占款項合計高達1530萬3000元,所生損害甚鉅。
姚男犯後坦承犯行,除自行回補的193萬1000元、警方及時扣得的843萬4300元及在姚的帳戶查扣的26萬元外,其餘款項467萬餘元則已遭姚在短期內花用或流向不明,判刑3年6月。
檢審查出,姚於2012年起至保全公司擔任運鈔員,工作內容為將盛放鈔票的鈔匣載運至各銀行的自動櫃員機,於自動櫃員機操作查看舊鈔匣內的剩鈔款項後卸下,換上新鈔匣,再於自動櫃員機上輸入新鈔匣內的金額。
未料,姚男因積欠賭債、卡債及貸款,需款孔急,分別在今年3月14日、18日、21日,向同組「新手」楊姓運鈔員佯稱要取卡、或買彩券,為免運鈔車的感應器誤報,向楊借用運鈔車的感應器。
姚再趁楊下車之際,利用補鈔時,侵吞載到台中市西區廣三SOGO、 NOVA英才店、OK超商公門市各銀行所設自動櫃員機鈔匣內的款項,共侵吞1530萬餘元。
至21日下午,姚在台中市西區附近巷內,趁楊下車之際,欲將其中200萬補回鈔匣,以掩飾犯行,惟因款項巨大,又恐楊返回發現,慌亂中僅回補193萬餘元,故共侵佔1337萬餘元。
3月22日清晨,該保全公司接獲整鈔中心通報廣三SOGO的鈔匣短少6萬9000元,遂詢問姚有無遺落款項,姚自知犯行敗露,遂棄職潛逃,警方3月28日在南投縣草屯鎮拘提姚到案,扣得現金843萬餘元;又在姚嫌的銀行帳戶查扣26萬元。
檢察官查出,姚男侵吞款項後,將其中320萬元下注彩券,並交付同事80萬元在線上簽賭網站投注一空,部分款項用來清償積欠賭場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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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鈔員侵占1530萬 用來還賭債及簽賭判刑3年半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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