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勞工明年很有感 勞動訴訟新制明年元旦上路

2019-09-09

引用來源網址: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890027

勞工新制

明年元旦上路

被勞工認為很有感的司改法案「勞動事件法」,從制定到三讀通過,不論藍綠均支持,過程順利,司法院日前宣布,新法將於明年元旦正式施行,屆時勞工與資方訴訟時,不再負擔龐雜的舉證責任,也無須四處奔波舟車勞頓,勞工的司法訴訟權利可望再向前進。

司法院指出,勞動事件法為新制定法律,所定勞動關係紛爭解決機制中,如:設置勞動專業法庭或專股(下稱勞動法庭)、勞動調解程序、勞動訴訟程序及保全程序等,均設有異於既有民事程序之規定,且涉及相關資源與制度之調整配合,須完成相關配套措施,定明年1月1日施行。

司法院表示,包含「相關法令之研訂與修正」、「勞動調解委員遴聘及研習制度之建置」、「各級法院設置勞動法庭或專股之規劃」、「勞動法庭法官之事務分配」、「法院人力與各項軟硬體及預算經費之配合」、「相關資訊、統計與管考系統之建立與參考資料彙編」及「新制宣導」等7大籌備工作,其中因配合本法所增訂或修正的法令共13項,目前已發布「各級法院法官辦理案件年度司法事務分配辦法」,並進行「法院設置勞動調解委員辦法」草案之預告程序。
勞工新制
此外,自今年5月至8月間已召開8次勞動事件審理細則研議小組會議,完成「勞動事件審理細則」草案二稿,正委請專家學者進行其內容確認審查其餘法令亦將於近期陸續研擬完成。

另外,司法院召開「勞動事件法施行籌備事宜會議」,邀請專責勞動事件新制籌備業務之一、二審法院庭長、法官出席,共同就專業法庭設置、法官事務分配、勞動調解委員之遴聘與管理、勞動調解委員報酬等及硬體設備增設之經費、新制宣導等議題進行討論,以協助各法院規劃設置勞動法庭,及評估所需遴聘的調解委員,同時函請各法院於8月底前,預規劃勞動法庭事務分配,便於施行前讓法官完成相關專業研習。

司法院強調,勞動調解程序應由勞動法庭法官1人及勞動調解委員2人組成勞動調解委員會,委員不但需具備勞、資事務的學識或經驗,且須直接參與調解程序,今年3月已函請熟知勞動、工商等事務的相關主管機關團體與地方政府等,推薦勞動調解委員人選,共獲1236人,已依受推薦人之專長屬性分列為勞動組與事業組名冊,建置於「勞動調解委員名冊系統」,供各地方法院辦理遴選,以簡化各法院辦理遴聘勞動調解委員的行政作業,預計於8月底前完成相關遴選作業,並自9月至12月分4期舉辦勞動調解委員研習課程。
律師事務所平台
專業法律119團隊提供『最即時、最隱密、不限時』的解答與服務。 專辦:民事刑事訴訟辯護、離婚官司、財產糾紛、車禍賠償。 即時諮詢。勝訴率高。收費親民。法律權威。安心託付。律師推薦。服務: 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 訴願及行政訴訟, 律師諮詢。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