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纏4年
八仙董事長不起訴確定
八仙樂園4年前塵爆意外造成486人傷亡,八仙樂園董事長陳柏廷等人3度獲不起訴。被害人家屬不服提起再議。台灣高檢署調查後,今天駁回再議而確定。
瑞博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於民國104年6月27日在八仙樂園舉辦「彩色派對」時,發生粉塵爆炸,造成15人死亡、471人輕重傷。士林地檢署偵辦後,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活動負責人呂忠吉;陳柏廷、八仙樂園總經理陳慧穎等8人獲不起訴處分。
最高法院去年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決呂忠吉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新台幣9萬元定讞。呂忠吉已於今年初入監服刑。
被害人及家屬不滿陳柏廷等8人獲不起訴處分,向台灣高檢署聲請再議成功,高檢署發回續查,士檢偵辦後,105年10月予以不起訴處分;被害人及家屬不服提起再議,高檢署二度發回士檢偵辦,要求承辦檢察官聽取被害人意見,進行修復式司法。
士檢偵辦期間,少數被害人及家屬有與被告等人進行實質對話,但未到和解地步。被害人及家屬追加控告當天在場的八仙樂園3名員工,使被告增為11人。
士檢6月底第3度偵結,認定陳柏廷等11人行為,仍不構成業務過失致死罪,因此作出不起訴處分,被害人及家屬7月1日收到不起訴處分書,與律師團討論後,趕在8日可聲請再議最後一天,赴士檢遞狀提出。
再議案由高檢署進行調查,今天公告駁回,陳柏廷等11人不起訴確定。
檢方指出,被害人家屬依法可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交付審判,尋求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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