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首府最會違規
大部分都是違反勞基法
王浩也分析近5年來公家機關與各級公私立學校,因違反勞基法事證明確而被裁罰的案件。61件裁罰案件中,有35件裁罰案件數發生在大專院校,超過5成。各大專院校因違反勞基法被裁罰的案件中,又以台大為最常違反勞基法的學校,過去4年間共計被裁罰8次,累積裁罰金額50萬元,其次為國立政治大學,4年共被裁罰4次。
大學常見違反勞基法項目包括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未依標準給付、未應依勞基法規定給予員工特別休假、勞工正常工作時間超過勞基法每日8小時,每週40小時的標準。
王浩指出,即使大學違反勞基法相關法規,只要5年內不再犯同一項違規,就可以持續適用最低罰則,導致許多雇主罰不怕,因此出現像台大這樣的學校。他質疑,這些學校抓到應該殺雞儆猴、並請學校來上勞動教育課程,如何將勞基法違規累犯納入裁罰,以避免其再犯,也是未來政策應檢討改進的方向。
勞動局長賴香伶表示,過去學校裁罰基準與企業不一樣,未來會將學校視為一般企業從重,她也承諾,會針對大專院校違法法規的前幾名進行專案稽查。
圖片截取自台灣大學學校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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