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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超商共有9筆結果

  • 【竊盜罪】裝可憐!女通緝犯超商行竊,遭警方依法送辦

    高雄市一名張姓女子(34歲)6日晚間到楠梓區一家超商行竊順利得手,沒想到張女在7日下午再度來到超商,當場被店長認出,馬上報警處理,員警到場將張女攔下,盤查發現張女是通緝犯,張女當場打出「悲情牌」,淚眼汪汪的辯稱是沒有收到通知才沒到案,但承辦員警卻打臉說,之前電話通知時,張女一聽到是警察,都馬上掛斷,根本是故意的。 楠梓警分局楠梓派出所接獲楠梓區立民路上某超商店長報案,稱門市盤點貨物時發現物品數量不對疑似遭竊,經調閱店內監視器發現,6日晚間一名綁有馬尾的女子竊取店內傳輸充電線1條及巧克力2條後離去,隔(7)日下午店長看見疑似竊嫌的女子再度進入店內,立即撥打電話報警。 員警到場後攔下張女,張女坦承有到超商行竊,辯稱是因為錢沒帶夠才會偷竊,員警再進一步查證身分,發現張女同時也是臺灣橋頭地檢署發布的通緝犯,張女得知後淚眼婆娑地辯稱因在外地工作故未收到通知信函。 但這種說法被承辦員警打臉,因為先前欲通知張女到案時,卻不斷被掛電話,現卻在跑來超商行竊,根本是推託之詞,儘管張女不斷裝可憐,員警也只能依法辦理,現場告知張女相關權利後將其帶返所偵詢,竊盜犯行依竊盜罪函送偵辦,另通緝部分則解送橋頭地檢歸案。  

    2023.03.10

  • 【散布圖畫誹謗罪】屁孩出沒!男子學網紅PO「拖鞋放鮮食櫃」影片,慘遭超商提告

    無聊當有趣!桃園一名詹姓男子與友人在抖音上看到網紅拍攝的「超商放鞋子」影片,一時興起,跑到超商放飯糰的冷藏櫃放上鞋子與拖鞋,並PO到IG、臉書上炫耀,結果遭該超商企業提告。詹男雖提出證據稱自己智能較低,桃園地院仍依散布圖畫誹謗罪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2020年3月26日凌晨1時許,詹男與另名19歲龍姓男子(通緝中),以及2名辛姓、黃姓未成年少年(少年法庭審結),在抖音上看到有網紅拍攝超商放鞋子的影片,決定模仿照做。 4人抵達桃園某家超商內,詹男、龍男分別將黑鞋與拖鞋放在原本放置飯糰、香蕉等食物之開架式冷藏櫃,並由2名少年持手機拍照,再分別上傳到他們的IG限時動態、臉書上。 結果噁心照片被其他網友發現截圖,並分享到臉書社團「靠北7-11」,PO文痛批「某個網友的IG看到的,請問你們這樣把鞋子放在這裡不嫌髒嗎?早上進貨都是放吃的耶……你這樣誰敢買阿」,遭超商企業顧問發現,氣得報警。 檢方認定4人行為等同於散布該超商食品衛生管理鬆散及品質不潔之圖畫,足以貶損企業名譽,依誹謗罪起訴。 審理時詹男雖認罪,但提出兵役體檢證明自己的智能較常人為低,不過法官認為,詹男在審理期間對於法官之詢問均能自然應答,並對共犯的證詞表達意見,故認定詹男之生理及心理狀況,尚不影響其罪責,依共同犯散布圖畫誹謗罪判處40日,得易科罰金。  

    2023.01.11

  • 【殺人罪】不滿被規勸戴口罩!知名紙雕師持刀刺死超商店員,遭判處死刑

    國內知名紙雕師蔣嘉凱去年11月因不滿被提醒戴口罩,三度進出超商持刀刺死蔡姓店員,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今(13日)依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蔣嘉凱於去年11月21日凌晨在龜山區三度進出某超商,只因不滿蔡姓店員提醒他要戴口罩,第三度進入超商時竟持裝飾刀刺死對方,蔣男面對法官訊問時坦承殺人,但辯稱犯案前曾服用抗憂鬱藥、安眠藥(FM2)與肌肉鬆弛劑等藥物,之後肚子餓才去超商買洋芋片,不料後來看了超商監視畫面才知道,自己總共去了3次超商,還帶了拆信刀、螺絲起子與裝飾刀,但過程中迷迷糊糊,事後在超商前醒來,發現雙手染有血跡且前面躺著蔡姓店員,雖然大概知道發生什麼事,但對如何犯案已沒印象。 蔡姓店員姊姊說,蔣出庭時始終強調過程中沒有記憶,或是吃了藥等,以苦肉計希望向法官傳達某些訊息,目的就是要量刑能減輕其刑,顯見毫無悔意。再者,蔣犯案至今從未向受害家屬道歉,這2點讓家屬感覺蔣是罪大惡極。出庭時回答法官之態度,看不出有何抱歉、愧疚或悔意,全以「不記得了、沒有印象」回答,根本是帶著僥倖想法,辯護人提出修復式司法只是檯面上建議的,蔣男個人可能並無意願,家屬也感受不到其悔悟誠意。 法院審酌,蔣男殺人犯行事證明確,且與蔡男的言行互動、換裝原因、所攜帶之物及殺害蔡男過程,足認蔣男確有殺人之直接故意,並與其殺人之預謀相貫,另蔣男於當時辨識能力與控制能力均屬正常,且蔣男雖符合自首要件,但蔣男當時並無悔悟之心,僅因情勢所迫方留在現場,顯非真誠悔悟,因此不依此減輕其刑,依法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2022.12.14

  • 【竊盜罪】越籍移工二度偷超商3C產品,警方循線成功將人逮捕歸案!

    新北市新莊區一名越南籍男移工,日前在產業園區便利商店偷走手機充電器,警方根據他騎乘的電動車,循線找上他的住處,當時他還在家中與室友歡唱KTV,見警方找上門,自知難逃,坦承犯行就逮,經調查又發現他上個月還涉嫌在這家便利商店偷走一副無線耳機,偵訊後依竊盜罪移送偵辦。 13日晚間新北市產業園區一家便利商店在清點商品時,發現一個手機充電器遭竊,警方獲報調閱店內監視器,發現27歲阮姓越南籍移工走進店內,直接走到放置3C產品貨架,直接將商品塞進背包,隨後騎著電動車離去。 警方根據電動車離去路線,循線找到他在五權一路的住處,警方上門時,他正與室友在家中歡唱KTV,自知難逃乖乖束手就擒,經調查又發現他在上個月21日也到這家便利商店偷走一副無線耳機,讓店家損失共1235元,訊後依竊盜罪移送偵辦。

    2022.11.16

  • 【恐嚇取財未遂罪】男子搶超商嫌141元太少沒拿 竟說開玩笑

    圖/示意圖 余姓男子去年才剛出獄,今年3月就因缺錢花用,拿著長刀進入新北市中和區某超商後,把長刀放在收銀櫃檯上,逼店員交出財物,但見到只有141元,認為金額過少轉身離去,警方獲報後逮捕余男,但他辯稱「只是開玩笑」,新北地檢署不採信,今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嫌起訴余男。 檢方調查,有多次竊盜記錄的余男在2018年間入獄執行,直到去年9月間才執行完畢出獄,但他因缺錢花用,在今年3月19日晚間7時許,帶著一把長刀進入超商,見店內只有2名女店員,隨即把長刀放在收銀櫃檯上,逼迫店員交出財物。 但余男見到店員僅交出141元,認為實在太少而未拿取未遂,警方獲報循線逮捕余男;他在檢方偵辦時辯稱:「我有跟店員說要錢,但我並沒有拿錢,我只是在開玩笑」等語,檢方並不採信,最後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嫌將他起訴,另外由於他5年內再犯,為累犯,因此請法院審酌是否加重其刑。 專業法律諮詢 https://www.newresidentmatch.com/ 延伸閱讀->【強盜罪】惡煞佯裝便衣警「徵車」 持棍毒打駕駛

    2021.05.09

  • 超商店員沉迷網路博奕 盜刷遊戲點數!依業務侵占罪等罪等判他1~3月不等徒刑

    圖/示意圖 林姓超商店員沉迷網路賭博遊戲,積欠賭債,無力償還,趁顧店時監守自盜,5小時盜刷12筆遊戲點數,累計侵占店家12萬元現金。基隆地院審理時,林坦承犯行,向店家認錯,並願意賠償店家損失,依業務侵占罪等罪等判他1月、3月不等徒刑,緩刑2年。 去年12月間,林趁在全家福便利超商顧店時,先在手機博奕APP購買12筆遊戲點數儲值條碼,再利用店內收銀機條碼掃描器掃描儲值條碼後「輸入已收款」,以此手法,5小時盜刷12次,累計達12萬元,使店家因此短收12萬元現金。 林得手後,再侵占收銀機內3萬元現金至其他便利超商,再儲值3萬元遊戲點數,直至潘姓店長晚間清點收銀機與代收費用明細才發現短少15萬元。 檢警調查,20多歲的林姓男子沉迷網路手機賭博遊戲,賭輸錢後,無力償還。 檢方調查後,將林依涉犯非法以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取得紀錄得利罪,及業務侵占罪起訴。 基隆地院審理時,林坦承犯行,也願意賠償店家損失,法院因此依非法以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取得紀錄得利罪及業務侵占罪,各判處1月與3月徒刑,均緩刑2年。 專業法律諮詢 https://www.newresidentmatch.com/ 延伸閱讀->狠心阿姨凌虐外甥鬧出人命 依殺人罪判劉女8年徒刑

    2020.07.09

  • 色男伸狼爪 超商店員見義勇為報警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6月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2018年間,27歲林姓男子約第二次見面的女子小美(化名)到夜店喝酒,再以「保證不會對妳怎樣」,把她拐進住處,隨即伸出狼爪指侵得逞,被害者嚇傻躲進超商,林男仍尾隨進入,店員見義勇為予以阻止、報警;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6個月徒刑。 檢警調查,2018年3月,林男先約小美到台北市萬華區西門町見面,再前往信義區夜店喝酒、聊天;聊到凌晨2時許,林男隨即以「保證不會對妳怎樣」,提議到他住處休息。 小美因聽信林男承諾,加上酒醉狀況不佳、想要休息,因而答應與林男回家;不料,她卻因此掉入陷阱,遭林男強行指侵得逞。 小美嚇傻躲進附近超商,林男仍尾隨進入,想把小美帶回住處,還好超商店員見義勇為,予以阻止、報警處理,並建議被害者前往醫院驗傷,防止被害者遭受更大傷害。 林男否認指侵,不過,被害者指證歷歷,超商店員也幫人幫到底,出庭還原當時情形,並指證林男對他坦承:「有強制脫她的褲子,用手弄她」,甚至還大言不慚地說:「帶她回家就是要做那個,不然要怎樣」。 不僅如此,超商監視器錄影也錄下林男對著小美及店員說:「因為妳說不要我就真的停手啦」、「她說不要,推開,我就沒啦」等語,加上他事後傳訊致歉:「我有點衝動對不起原諒我好嗎」、「妳喜歡什麼我買給妳」等語,合議庭綜合上述證據判定有罪。 專業法律諮詢  www.russiabrideagency.com

    2020.01.10

  • 高雄男酒後大鬧超商 「見笑轉生氣」刺傷2店員

    酒品不好別喝酒 被抓又被告,得不償失 高雄黃姓男子與朋友昨夜到今天凌晨在超商喝酒鬧事,嚇跑所有顧客,張姓副店長勸阻不聽,黃嫌竟持剪刀刺傷張男左後腋下及林姓店員左腹部,當場被捕,張男和林姓店員送醫治療幸無大礙。 警方指出,昨天深夜11點多,黃嫌搭計程車到高雄市小港區廈莊一街某超商,與1名朋友喝酒聊天。酒酣耳熱後,黃嫌大聲叫囂,嚇跑所有顧客。 因為黃嫌經常在超商酒醉大聲喧譁,店員都忍著,這次實在太過份,叫囂時間長達約2個小時,張男忍無可忍,趨前好言相勸。不料,57歲黃嫌「見笑轉生氣」,準備離去時,到櫃台與張男「理論」,進而發生口角衝突,在倉庫整理貨品的23歲林男聞訊外出查看。 最後黃嫌情緒失控,從手提包拿出隨身攜帶的剪刀,連續刺傷張男及林男;黃嫌朋友看到苗頭不對,嚇得拔腿就跑,留下黃嫌當場被逮捕。 黃嫌辯稱,他為了防身,將剪刀拆開放在手提包;警方依傷害罪嫌將他移送法辦。  

    2019.10.05

  • 爸媽訊息「全部封鎖」!台東少女負氣離家十餘天 警深夜超商前找到她

    負氣離家 失蹤十多天少女尋獲 台東富岡派出所員警日前深夜執行巡邏勤務,在市區超商外發現1名少女獨自遊盪,員警遂主動趨前關切詢問。少女初時沉默不語,員警遂與少女長聊,最後少女才説出是與父母口角後離家出走,並切斷與家人所有聯繫管道。員警以小電腦查詢,發現少女為警方通報之協尋人口已離家十餘天,於是將少女帶回所內通知焦急的家屬領回。 日前台東警察分局富岡派出所副所長謝東文、警員許進德執行巡邏勤務,於深夜0時許巡經臺東市吉林路二段超商時,見到一少女獨自一人在超商外徘迴,員警為防止意外,遂主動趨前了解。該少女見員警到來,原本沉默不語,戒心相當高,而見2員警主動關心並與其長談後,少女才吞吞吐吐地說出自己的姓名,嗣經2員警以小電腦查詢後,赫然發現該少女為警方通報之協尋人口,而且已離家十餘天;經追問下,少女始向員警坦承期係因與家人發生爭吵,一時氣憤便負氣離家出走,至今都未與家人聯絡。員警得知後隨即將少女帶回派出所並即時通知心急如焚的家屬到場。 少女家人到場表示,因女兒玩心太重,日前因管教問題引發爭執,其認為母親管教太過嚴苛,便在發生口角後一氣之下便離家出走,並堅拒與家人連繫。之後家人透過臉書與通訊軟體苦勸女兒趕快回家,但訊息卻通通遭到封鎖,父母親無奈之餘,甚至自身扮起偵探,四處詢問友人或是探詢孩子可能知去處,但竟音訊全無,當接到富岡派出所員警電話時,一時驚喜萬分,立即驅車趕赴警所,再確認該女兒安全無虞時,對於員警之熱心再三致謝。 台東警察分局呼籲民眾,在少年成長的過程中,父母親往往因工作忙碌而疏於陪伴,孩子要的其實就是溫暖,多加陪伴也是一種支持與鼓勵,陪伴孩子歷經成長過程中的挫折與衝突,幫助他們找到生命中的價值。  

    2019.09.17

搜尋超商共有1筆結果

  • 小朋友獨自買超商遊戲點數,父母可以要求退貨嗎?

    一、限制行為能力人原則上不能單獨做法律行為 7歲以上未滿20歲者,屬於民法所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依照民法第77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做任何法律行為之前,都必須要有他的父母或法定代理人(監護人、輔助人)同意,但如果限制行為能力人做的法律行為是單純獲利,或者依照他當時的狀況,在社會觀念下認為是適當的行為時,就可以不用事先取得父母同意,例如買捷運票搭車、買便當吃等等。 二、限制行為能力人做不符合身份的法律行為締結契約,如果法定代理人不予承認,則形同契約自始不成立 一般而言,契約經雙方談好相互同意就成立,但如果限制行為能力人做不符合身份的契約行為,例如買房子、買奢侈品、簽訂勞動契約等,在沒有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同意前,契約沒有發生法律上的效力,也就是法律說的「效力未定」。法定代理人事後同意,則契約回溯自簽約時生效;如果法定代理人表示不同意,則契約在法律上無效,形同不成立,這時候如果限制行為能力人已經付款取貨,法定代理人可要求對方退貨還錢,回復到未交易的最初狀態。 三、交易前先確認具備法定代理人事前同意,是為了保護兒少權益 上述這樣的「效力未定」規定,是立法者顧慮到限制行為能力人思緒通常不夠成熟,也沒能力獨自負擔責任,為避免他們涉入不當交易風險,因此間接課予交易人(例如:商家)必須先確認限制行為能力人要有法定代理人同意的義務,如果沒有這樣的規定,很可能會衍生許多不肖份子,乘機欺騙限制行為能力人牟利的憾事;而受輔助宣告人也相當於限制行為能力人,例如一些精神障礙患者,可能可以自理生活,但欠缺處理複雜事務的能力,因此藉由輔助宣告制度,讓輔助人協助受輔助宣告人管理財產。 四、依照現行社會普遍價值觀,是難以認同小學生花費上萬元購買遊戲點數玩樂是符合身份的契約行為,甚至會評價為「奢侈行為」或「不利兒童身心發展」。因此可要求便利商店退還一萬元現金,讓這筆交易無效。就算小朋友已經將點數登錄遊戲網站,這項要求也不受到影響。

    2021.02.18

搜尋超商共有0筆結果

搜尋超商共有3筆結果

  • 不滿同事不補貨!超商員工大打出手互相提告傷害

    有話可以好好說,不需要用暴力的方式來解決!根據ETtoday新聞報導:北市萬華分局西門町派出所日前接獲辦案,超商2名員工竟然在店內大打出手,警方事後將2人帶回,其中一人抱怨,上一班的店員都不補貨,留給他做,積怨已久才會在當天爆發情緒;警方調查,2人額頭、頭皮均有受傷。

    2023.03.14

  • 恐怖!高雄男搭訕女子遭拒,竟在超商內性侵得逞

    太恐怖了,真是無法無天!根據ETtoday新聞報導:高雄深夜驚傳隨機性侵案!李姓男子(37歲)5日凌晨2點多在鳳山某超商見一名女子落單,上前搭訕被拒後,竟然當場強行拉扯、脫掉女子衣服、褲子和內褲,以手指性侵,女子嚇得驚聲尖叫,店員和客人發現當場喝阻,李倉皇逃逸後,到了凌晨5點多竟又回到超商偷紅茶和口香糖,被店員當場發現,通報警方逮人,李男被員警壓制的畫面也曝光。

    2022.07.07

  • 屏東男子強挖超商店員雙眼引爆怒火 潘孟安臉書被灌爆

    真的不要把神經病放出來害人耶==之前就犯過案了,到底要打著精神病的名字合理犯案多少次?無言

    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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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滿同事不補貨!超商員工大打出手互相提告傷害

    有話可以好好說,不需要用暴力的方式來解決!根據ETtoday新聞報導:北市萬華分局西門町派出所日前接獲辦案,超商2名員工竟然在店內大打出手,警方事後將2人帶回,其中一人抱怨,上一班的店員都不補貨,留給他做,積怨已久才會在當天爆發情緒;警方調查,2人額頭、頭皮均有受傷。

    2023.03.14

  • 恐怖!高雄男搭訕女子遭拒,竟在超商內性侵得逞

    太恐怖了,真是無法無天!根據ETtoday新聞報導:高雄深夜驚傳隨機性侵案!李姓男子(37歲)5日凌晨2點多在鳳山某超商見一名女子落單,上前搭訕被拒後,竟然當場強行拉扯、脫掉女子衣服、褲子和內褲,以手指性侵,女子嚇得驚聲尖叫,店員和客人發現當場喝阻,李倉皇逃逸後,到了凌晨5點多竟又回到超商偷紅茶和口香糖,被店員當場發現,通報警方逮人,李男被員警壓制的畫面也曝光。

    2022.07.07

  • 屏東男子強挖超商店員雙眼引爆怒火 潘孟安臉書被灌爆

    真的不要把神經病放出來害人耶==之前就犯過案了,到底要打著精神病的名字合理犯案多少次?無言

    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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