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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保全共有5筆結果

  • 【社會秩序維護法】失控!保全阿伯不滿同事薪水比較高,竟持水果刀當街追砍同事

    新北蘆洲一名63歲李姓保全在上月10日發薪日當天,不滿年輕同事薪水比較高,主管向他解釋因對方表現比較好,他憤而拿起水果刀變身「恰吉」朝同事追砍,雙方在蘆洲三民路大馬路上演你追我跑,警方獲報後出動警力圍捕,依社維法對他開罰3000元,李姓保全也因此被公司開除。 據了解,上月10日下午4時,李姓保全發現39歲同事鄭男薪水比他高,他向主管詢問:「為什麼兩人明明都做同樣工作薪水卻不一樣?」主管向他解釋,因為他的表現不佳,而同事鄭姓男子表現良好常常被住戶稱讚很認真,所以薪水比較高。 李男聽聞主管「比較性」解釋後憤怒至極,一氣之下,拿起平時切用的水果刀,朝同事追砍,兩人在光天化日下上演你追我跑,當時正值國慶連假,民眾聽到呼救聲紛紛探頭查看。 畫面中可見,大馬路上,被害人鄭姓男子拔腿狂奔,後方李男在後頭猛追,鄭男轉身躲進巷子裡還邊跑邊回頭,甚至伸出手叫李男不要再靠過來了,但李根本聽不進去,緊追不捨。 警方報後派員圍捕,查扣水果刀1把。李男供稱因為最近家中遭逢變故,心情不好才會一時衝動。李被依社維法送辦,挨罰3000元,並遭公司開除。鄭男考量他的心情狀況,事後與李男和解。

    2022.11.25

  • 大樓保全襲胸猥褻12歲小女生被判3年10月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在高雄市某大樓擔任保全員的鄭姓男子,去年7月間12歲小女生向他借雨傘,鄭男卻涉嫌對少女襲胸、摸下體。被害少女事後打電話向父親哭訴報警,高雄地院一審將鄭男依涉犯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10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在高雄某大樓擔任保全人員的鄭男,去年7月18日中午,大樓住戶一名12歲小女生在一樓中庭向鄭男借雨傘,鄭男竟涉嫌違反少女意願,以手將少女抬起,並以自身緊貼少女臀部向前頂撞,且向少女表示:「你的妹妹有沒有長毛」等語,之後才將少女放下,並與少女走至櫃檯前,又將右手伸入少女之衣服領口內,強行撫摸少女胸部,且向少女表示:「你的胸部太小,等一下妳回來,我再教妳怎麼把胸部變大」等語,以此強暴方式對少女猥褻得逞後,才讓少女離去。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被害少女隨即聯絡其父親,帶她向警方報警,並調閱監視器畫面,始查悉上情。 高雄地院審理時,鄭男雖否認猥褻少女,辯稱是不小心碰觸到上半身,否認有觸摸胸部,並否認講過少女胸部太小等話語。但被害少女指證歷歷,且法官調閱監視器影像後,仍將他依涉犯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10月。可上訴。 專業法律諮詢  www.fuyen.com.tw

    2019.12.30

  • 表單下載-消費者債務清理保全處分聲請狀

    何謂保全處分?   依照消債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二項,只要更生裁定通過,債權人對於債務人的強制執行原則上必須停止且不能續行,意思就是說沒有開始的強制執行不能開始,已經開始的必須停止,但本條的適用僅僅限於裁定更生通過之債務人。至於針對申請更生後,法院裁定更生開始前之債務人不妨利用債清條例第十九條之保全處分來保全自身的財產。 依照消債條例第十九規定,法院就更生或清算之聲請為裁定前,得依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或依職權,為保全處分之裁定。其目的是為了避免法院在為更生裁定之前,防止債務人之財產減少,維持債權人間之公平受償,並使債務人有重建之機會。固然從立法目的觀之,本條之規定主要是為了使債權人公平受償,但是本條之聲請人並不限債權人,債務人亦可以聲請。所以債務人在更生裁定前不妨利用本條向法院聲請財產之保全,避免在更生還沒有明確結果前,財產就被債權人拍賣。 詳細情況歡迎洽詢  24hr.sgts.com.tw 消費者債務清理保全處分聲請狀

    2019.12.20

  • 怕證據被銷毀-聲請保全證據狀

    證據就該好好保管!   公務員懲戒法第76條準用行政訴訟法第176條再準用民事訴訟法第368條第1項、第370條 擔心證據會有滅失或其他無法在訴訟中使用的情形,聲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先保全證據(例如證人重病,且病情惡化,聲請儘快訊問證人)。 詳細情況歡迎洽詢  24hr.sgts.com.tw 聲請保全證據狀

    2019.12.02

  • 新制擬10/1上路! 保全開道、電動車超速都將罰

    新制上路 擬定10/1號開始實行!   全台有超過37萬輛電動自行車,但不少車主都會擅改車子,且上路時不配戴安全帽成為馬路上隱憂,因此交通部預告,未來騎電動自行車不可超過25公里速限,且改車、沒戴安全帽也通通會開罰,預計10月上路,另外,不少公寓大廈保全,為了方便住戶進出,也不能在道路上攔阻人車通行通,否則影響交通可依法開罰1200元至2400元。   指揮車輛確保人車都能安全通行,尤其在上下班尖峰時刻,但未來若想幫住戶開路恐怕會遭罰。   記者吳軒彤:「車子從地下室出來,若是車流量大的話,警衛可能就會幫忙協助交通,但在未來如果你不是依法執勤的人員,你這樣做可能就會被開罰1千2到2千4百元」 10月1日交通新制上路,不只妨礙通行會吃上罰單,汽機車駕駛在行近斑馬線或路口轉彎時,若沒暫停讓視障者先通過,可處2400到7200元罰鍰,比現行未禮讓行人罰則更加重一倍。 不只汽機車、電動車也將納管,明定若騎超過25公里罰9百到1千8,擅自改裝車輛可罰1千8到5千4百元,沒戴安全帽也可罰3百,新制預計十月上路,另外年輕人愛玩玩過頭也得小心。   6個大男人在斑馬線上隨音樂起舞,交通部增訂規則,斑馬線以馬路通行為主,若沒事先申請,影響交通也會遭罰3000到6000元,用路人得注意別跟荷包過不去。

    201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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