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第27條規定,雇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也就是說主管機關(勞工局)可以命令老闆付薪水給我們。如果老闆還是置之不理,那麼,同樣依照勞基法的規定,主管機關是可以對老闆處以罰鍰的,金額是2萬元到100萬元之間。我們是可以向老闆先主張請他付薪水,如果還是不付的話,他們就可以依照勞資爭議處理法等相關規定,來向勞工局請求協調或調解,也可以請勞工局進行勞動檢查。但如果老闆就是皮皮的不肯付錢的話,可以依照勞基法第14條第5款、第6款的規定,主張老闆沒付薪水,這同時也構成了違反勞動契約跟勞基法的規定,而主張跟老闆解除僱傭契約,而因為這是因為老闆的錯而需要解除契約,也是可以請求資遣費的;最後,老闆仍不做任何動作的話,就只能上法院走民事訴訟,打官司來把錢要回來了。
很多人可能會擔心拿不到薪資,所以一直不敢辭職,結果只是一直惡性循環,基本上這樣的老闆根本就不能信任,遇到這樣的情況通常是建議趕快辭職,然後利用法律途徑才能拿回該拿的薪資才是上策!為什麼這麼了解,是因為自己有類似情況的經驗。
引用: 回應由 鍾岳 於 2020.09.07 發表勞基法第27條規定,雇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也就是說主管機關(勞工局)可以命令老闆付薪水給我們。如果老闆還是置之不理,那麼,同樣依照勞基法的規定,主管機關是可以對老闆處以罰鍰的,金額是2萬元到100萬元之間。我們是可以向老闆先主張請他付薪水,如果還是不付的話,他們就可以依照勞資爭議處理法等相關規定,來向勞工局請求協調或調解,也可以請勞工局進行勞動檢查。但如果老闆就是皮皮的不肯付錢的話,可以依照勞基法第14條第5款、第6款的規定,主張老闆沒付薪水,這同時也構成了違反勞動契約跟勞基法的規定,而主張跟老闆解除僱傭契約,而因為這是因為老闆的錯而需要解除契約,也是可以請求資遣費的;最後,老闆仍不做任何動作的話,就只能上法院走民事訴訟,打官司來把錢要回來了。好專業~~~~~~~~~~~~~~~~~~~
勞基法第27條規定,雇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也就是說主管機關(勞工局)可以命令老闆付薪水給我們。如果老闆還是置之不理,那麼,同樣依照勞基法的規定,主管機關是可以對老闆處以罰鍰的,金額是2萬元到100萬元之間。我們是可以向老闆先主張請他付薪水,如果還是不付的話,他們就可以依照勞資爭議處理法等相關規定,來向勞工局請求協調或調解,也可以請勞工局進行勞動檢查。但如果老闆就是皮皮的不肯付錢的話,可以依照勞基法第14條第5款、第6款的規定,主張老闆沒付薪水,這同時也構成了違反勞動契約跟勞基法的規定,而主張跟老闆解除僱傭契約,而因為這是因為老闆的錯而需要解除契約,也是可以請求資遣費的;最後,老闆仍不做任何動作的話,就只能上法院走民事訴訟,打官司來把錢要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