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案件判決
告訴人主張被告曾經用通訊軟體對他發送過充滿恐嚇意味的照片與言語,進而對被告提出恐嚇的刑事訴訟,幾經波折,二審法院判決當事人無罪。
告訴人主張被告曾經用通訊軟體對他發送過充滿恐嚇意味的照片與言語,進而對被告提出恐嚇的刑事訴訟,幾經波折,二審法院判決當事人無罪。
律師解說
本件涉及到刑事證據的證據能力認定爭議,法院審理當中曾送鑑定機關用以釐清相關爭議。案件處理過程中律師多次與當事人會談,抽絲剝繭。並找尋與本件相關的案例參考,戮力為當事人爭取最大的權益與辯護。
【承辦心得】
本件當事人委請律師為辯護,過程中為釐清上述法律爭議,法院曾送鑑定單位為鑑定,並勘驗相關證物,在與當事人充分溝通與逐一檢視相關證據,並請教相關專業人員,最終獲得法院改判無罪的判決,給了當事人最好的新年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