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強制性交罪】猥褻少女又撿屍友人 前小號演奏家判3年2月

2021-01-05

圖/取自台北愛樂管弦樂團部落格

前台北市立交響樂團小號演奏家鄭鍇,曾因猥褻國中女弟子獲緩刑定讞。豈料鄭又被控去年撿屍女友人,還不顧女子「痛醒」拒絕性侵;士林地院審酌鄭未記取前案教訓再犯本案,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2月。

鄭2013年6月20日晚間6時許,因少女到他家學習吹小號,並說自己左肩、左手不舒服,鄭藉機瞎掰「神經會互相傳導」,隨後伸手觸摸少女左胸下緣,並撩起少女上衣至整個露背,再跨坐少女後面,用雙手摸乳數秒;鄭在審理期間因有悔意,並與少女及其父母達成調解,獲得原諒,被判6月徒刑,緩刑3年定讞。

但鄭未記取教訓,再被控去年5月1日晚間,與本案受害女子等人赴KTV飲酒聚會後,搭車返家途中見女子酒醉不省人事,竟未護送女子返回住處,反而帶到摩鐵性侵,鄭到案後承認犯行。

士院審酌鄭與女子僅是普通朋友,明知女子酒醉意識不清,竟為滿足自身慾望趁機性侵,見女子痛醒拒絕,仍未予理會,戕害女子身心健康,導致女子身心不可磨滅的創傷,且女子因故去世前,仍飽受性侵所苦,未曾原諒鄭。

士院認為,鄭雖因賠償女子母親100萬元達成和解,然而,鄭未記取教訓再犯本案,堪稱惡性重大,無任何情堪憫恕或宣告緩刑餘地,可上訴。


專業法律諮詢 https://www.newresidentmatch.com/






延伸閱讀->瑞芳偵查隊長掐6歲童往水裡壓 檢依傷害罪起訴
律師事務所平台
專業法律119團隊提供『最即時、最隱密、不限時』的解答與服務。 專辦:民事刑事訴訟辯護、離婚官司、財產糾紛、車禍賠償。 即時諮詢。勝訴率高。收費親民。法律權威。安心託付。律師推薦。服務: 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 訴願及行政訴訟, 律師諮詢。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