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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天值班 北市府主管竟猥褻女下屬 依性騷擾罪判拘役50天

2020-01-08

示意圖(截取自Lovepik)

台北市政府公園路燈管理處已婚謝姓股長,被控4年前於梅姬颱風來襲凌晨值班時,突襲欲強吻女下屬小惠(化名),她雖逃離,但同日上午近7時,謝男意猶未盡,竟跨坐她的大腿上不斷磨蹭,再趁勢強吻其頸部,小惠受到驚嚇回神後,欲將他推開未果,謝竟指稱「妳為什麼要摸我胸部」主動離去;高等法院考量小惠受驚嚇後嚴重失眠,導致上班前自捷運手扶梯跌落,身心受創,判謝應賠償小惠35萬元確定。

刑責部份,台北地檢署認定謝男二次犯行,共觸犯性騷擾罪、強制猥褻罪,將他依觸犯性騷擾罪、強制猥褻罪起訴,但一、二審卻認定謝男僅觸犯性騷擾罪,判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至於強制猥褻罪則罪證不足,判無罪;小惠對此判決無法接受,委請檢方上訴最高法院中。

2016年9月28日凌晨梅姬颱風來襲,謝姓股長和女下屬小惠均於辦公室值班。凌晨2時40分許,謝男突然走到小惠座位左側,強行抓住她的頭部欲親吻她,她驚慌之餘以左手阻擋,仍被謝親吻到鼻子得逞。小惠深感到嚴重侵犯不悅,立即拿毛巾擦掉被謝強吻後貿下的唾液。

被害人小惠指控,台北市府公園路燈管理處圓山管理所已婚謝姓股長,育有子女,和她僅有公事上往來,並無任何私交或聯繫。

同日上午近7時,謝男見辦公室無人,又走到小惠座椅旁,將她可旋轉式座椅快速遊轉至和他正面相對的方向,並跨坐至她的大腿上,前後磨蹭,再趁機強吻小惠的頸部,小惠一時間無法抗拒,無法推開謝男,此時,謝男竟責問稱「妳為什麼要摸我胸部」後離去。

小惠不堪受辱提起民刑事告訴,民事部份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律師費6萬元及醫院身心科看診費350元共106萬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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