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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霸凌 憂鬱宅男抗拒教召遲到2天雖觸犯妨害兵役治罪但獲緩刑

2020-10-18


台中市莊姓男子是後備軍人,卻於去年教召時,逾2天才報到,觸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6條「應受召集,無故逾應召期限2日」,他辯稱是高中受霸凌,害怕面對外人,無法與社會接觸,其父親出庭作證說,兒子罹患憂鬱症,完全不出家門,台中地院法官對他頗為憫恕,判處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莊男應接受後備軍人教召,卻無故逾2天,被軍方移送法辦,台中地檢署偵查時,其父親一再宣稱,兒子罹患憂鬱症,成了足不出戶的宅男,檢方雖提起妨害兵役公訴,但起訴書載明,「請審酌被告父母之證述,科予被告適當之刑」。

台中地院審理時,莊男宣稱,他因高中時曾遭霸凌,導致內在心靈充滿恐慌,害怕面對外人,無法與社會環境接觸,另外,其父親也於法庭中作證說,兒子罹患憂鬱症走不出來,也不去看醫生,完全不出家門。

台中地院認為,觸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6條的「無故逾應召期限2日」,可判處3年以下徒刑,但法官考量莊男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又無前科,另審酌他於高中時受霸凌,以及其父親的證詞,據此判處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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